关于制(修)订集美大学2020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4-01 点击数:1449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启动集美大学2020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
1.各学院根据《集美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集大研[2013]16号)、《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基本要求》(研究生[2019]26号)、《集美大学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基本要求》(研究生[2019]31号)文件规定,在分析总结原有培养方案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分类进行2020级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
2.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应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兼具稳定性与前瞻性,坚持立德树人,强化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相结合;坚持一流标准,借鉴国内外研究生培养的先进经验,对标一流学科的培养要求,系统论证本学科的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强化创新精神、学术诚信和研究能力,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确定与本学科相适应的培养目标;推动科教融合和学科交叉,坚持创新发展,推进人才培养与重大科学研究相结合。授予学位发表论文要求按照《集美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3.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应以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为依据,根据特定领域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结构和职业素养要求,制定区别于学术型硕士、重应用偏实践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突出实践性和应用性,教学环节和教学方式多样化,建设课程案例库,加强案例教学和模拟训练,突出实践环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分别制定培养方案。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中“把论文写作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的要求,研究生处开通在线课程学习平台,《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列入研究生公选必修课。鼓励各学科或专业领域结合实际开设论文写作指导课或者将论文写作指导纳入课程教学内容。
5.各学院参照《集美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样表》(附件1)、《集美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样表》(附件2),学术型研究生按学科级别(一级、二级)制(修)订培养方案,设领域的硕士专业学位按领域制(修)订培养方案,培养方案须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通过。同一个学科或专业在不同学院招生和培养的,原则上应使用相同的培养方案,确因需要分别设置的,应在培养目标、毕业标准、能力素质等方面统一要求,可按研究方向分别设置课程。跨学院招生学科或专业由牵头负责学院合并汇总后上报。
二、时间安排
1.在4月24日前,学院向研究生处提交培养方案初稿(发送至yjsc@jmu.edu.cn)。
2.在5月22日前,研究生处初审并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3.在5月31日前,学院根据评审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并向研究生处提交培养方案终稿(纸质版、电子版)。
4.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确定后,同时确定任课教师,各学院在本学期末将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等课程材料作为教学档案留存。
附件1:集美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样表
附件2:集美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样表
研究生处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