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0〕2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生范围:
凡已经采集过指纹信息、进行了现场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使用已注册的帐号进行本次的“报名参加考试”工作。
二、考试时间
2020年11月1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下午14:30-17:30
三、考试报名、审核、缴费工作
(一)信息平台将在2020年8月10日至8月25日期间开通2020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申请功能,报考者可在此期间登录信息平台,报名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
(二)申请河北大学硕士学位的考生一般应在河北省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申请河北省以外的地方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河北大学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
(三)我校将在2020年8月30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本单位2020年全部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或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在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四)所有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考试费网上缴纳工作的,本次报考资格无效。
(五)10月26日至11月1日,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河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