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名称: 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职业技术教育学
考试科目代码:707
考试科目名称:教育学专业综合
一、考试性质
教育学专业综合考试是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教育学学科的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掌握教育学学科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教育学学科优秀本科毕业生所能达到的及格和及格以上水平,以利于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择优选拔,确保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
二、考查目标
教育学专业综合考试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基础课程,内容以教育学为主、教育心理学为辅。要求考生系统掌握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三、试卷结构
教育学部分(220分):
解释概念题:5题,每题4分,共20分
简 答 题:4题,每题20分,共80分
辨 析 题:2题,每题25分,共50分
论 述 题:2题,每题35分,共70分
教育心理学部分(80分):
解释概念题:5题,每题4分,共20分
简 答 题:4题,每题10分,共40分
论 述 题:1题,每题20分,共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