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体现全面、公平、公正的原则,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艺术设计学院遴选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建中、赵利军
副组长:李朝晖、郭铁军
成员:王洪阁、张新沂、靳桂芳、孙明、王艺湘
(二)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
1、综合评定小组:副书记、辅导员、教学秘书
2、面试、业绩评定小组:领导班子成员、学术委员会代表、硕导代表、系主任
二、推荐类别
推免生分为普通推免生和专项推免生。专项推免生包括:优秀创新人才类推免生、“2+3”辅导员类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类推免生。
三、普通推免生推荐条件
(一)基本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学习目的明确,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或违纪受处分情况,未出现过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
4.申报者身体健康状况应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招生体检标准。
5.绩点排名要求: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本专业前25%(其中:申报研究生支教团类、“2+3”辅导员类推免生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本专业前30%)。
(二)破格推荐条件
具备(一)中第1、2、3、4款条件,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本专业前30%,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进行破格推荐。
1.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者。
2.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称号等)者。
3.以第一作者(且须有本校教师为通讯作者)撰写本专业学术论文且被SCI、EI、SSCI、CSCD或CSSCI检索源期刊发表或录用。
4.以主要完成人(前五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者。
5.以主要完成人(前两名)取得发明专利授权者。
6.在校期间服兵役,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
7.截止推免工作当年8月31日,获得下列成果之一者(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1)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外研社杯”英语系列竞赛等比赛中获全国决赛第二等级奖及以上,或省级赛区第一等级奖及以上奖项者,其中集体获奖项目为全部成员;
(2)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其他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第一等级奖及以上奖项者,其中集体获奖项目为全部成员;
(3)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中获全国第二等级奖及以上奖项者,其中集体获奖项目为全部成员。
四、专项推免生推荐条件
(一)优秀创新人才类推免生推荐条件
具备“三、普通推免生推荐条件”中(一)普通推免生推荐条件第1、2、3、4款条件,且截止推免工作当年8月31日,获得下列竞赛奖项者(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并经两名本校相关专业教授和一名本校参赛组织单位负责人联名推荐,作为优秀创新人才单独推荐。
作为代表队负责人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高水平比赛中获全国决赛第一等级奖项者。
(二)“2+3”辅导员类推免生推荐条件
满足基本推荐条件或破格推荐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曾担任学生干部,对学生工作的规律和方法有一定的了解,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3.组织纪律性强,有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的志愿,服从组织分配。
(三)研究生支教团类推免生推荐条件
满足基本推荐条件或破格推荐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优先,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与艰苦环境适应能力;
2.专业能力强,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能够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3.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志愿服务经历与奉献精神,具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五、推荐程序及步骤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推免工作小组(具体名单见“一”)
(二)学院将《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办法》向学生公布。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填表,报名学生须认真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并递交各类相关佐证材料(业绩材料成果获取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学院推免办法》第“三、四、五”中的条件,审核申报人是否符合推免基本条件。学生办公室和学院办公室对申报人报名表填写信息进行审核。
1.报名表中所填写的内容须符合实际情况并提供佐证材料,如无佐证材料则不允许填写在报名表中。
2.报名表及佐证材料应在指定时间上交,学生报名表及材料一经上交,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修改。
3.申报推免的学生的专业业绩材料必须上交本人申报专业的业绩材料。
4.申报人在各个环节上报的需要参评的业绩、面试PPT等材料,均需经过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后才能在评定环节中使用。
(三)学院进行推免成绩评定。推免成绩是由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相加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申报人须经过专业业绩认定、综合评定及推免面试等环节后,按成绩评定公式进行总成绩排名。各环节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进行评定工作。其中,综合评定小组负责进行综合评定环节,面试、业绩评定小组进行专业业绩、面试评定,各组核算出成绩后交到学院。学院负责计算申报人的综合成绩,按申报类别进行学院总成绩大排名。
(四)申请普通推免生可以兼报“2+3”辅导员类推免生或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但不兼得,最终必须按照学院安排服从推荐;“2+3”辅导员类推免生和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申报者不得相互兼报。以上各类申报者学院将进行单独排队,依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
(五)最终评审结果经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栏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经查属实,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学校最终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六、成绩评定办法
(一)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定办法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专业学习成绩*80%+综合评定*10%+专业业绩评定*10%
其中,专业学习成绩为平均学分绩点,按照《天津科技大学学生手册》中要求换算成百分制分数。
课程学分绩点对照表
百分制成绩 | 绩点 |
100 | 5 |
90-99 | 4.0-4.9 |
80-89 | 3.0-3.9 |
70-79 | 2.0-2.9 |
60-69 | 1.0-1.9 |
60以下 | 0 |
七、名额分配办法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办法》关于名额分配原则,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专业班级数和专业硕士生导师数,综合考虑制定学院推免分配名额及办法。
2020届艺术设计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分配如下:
产品设计2名,环境设计1名,服装与服饰设计1名,公共艺术1名,动画1名,视觉传达设计1名,表演1名。
八、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研究生资格
(一)经查实在推荐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
(二)受违法处理或违纪、作弊处分。
(三)必修课程出现不及格。
(四)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五)自行联系出国。
(六)自行就业。
九、附则
(一)本办法所称的推免生,是指经过我校遴选和推荐,无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直接进入申报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程序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本办法未涉及的其他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本办法由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艺术设计学院推免研究生专业业绩成绩计算办法》
附件2:《艺术设计学院推免研究生综合评定办法》
附件3:《艺术设计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时间进度表》
艺术设计学院
2019年9月
附件1
天津科技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推免研究生
专业业绩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业绩成绩包括参加设计类大赛获奖情况、参加作品展、申请专利情况、参与科研项目情况及论文发表情况。
名称 | 详细情况 | 分值/每项 | |
参展、参赛 | 国际级展览、赛事 | 一等奖 | 11 |
二等奖 | 9 | ||
三等奖 | 7 | ||
其他奖项 | 5 | ||
国家级展览、赛事 | 一等奖 | 7 | |
二等奖 | 5 | ||
三等奖 | 4 | ||
其他奖项 | 2 | ||
省部级展览、赛事 | 一等奖 | 4 | |
二等奖 | 3 | ||
三等奖 | 2 | ||
其他奖项 | 1 | ||
市级展览、赛事 | 一等奖 | 2.5 | |
二等奖 | 2 | ||
三等奖 | 1.5 | ||
其他奖项 | 1 | ||
区及以下规模展览、赛事 | 一等奖 | 1.3 | |
二等奖 | 1 | ||
三等奖 | 0.5 | ||
其他奖项 | 0.2 | ||
主持/参与项目 | 国家级项目 | 10/5 | |
省部级、市级项目 | 5/3 | ||
校级项目 | 3/1 | ||
授权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 10/7/3 | ||
论文发表(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其他) | 10/7/3 |
注:1.此项最高累计不超过100分。
2.申报者参与的项目的分数按排名定。
3.学生专业业绩得分资格认定由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进行审核认定并给出分数。
4.主持/参与项目中,需本人上交带有本人姓名的项目立项书或结项书。
艺术设计学院
2019年9月
附件2:
艺术设计学院
推免研究生综合评定办法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和《艺术设计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要求,对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进行综合评定,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学生综合评定,是对学生除学习学业外的政治素质、道德水平、工作能力、在学贡献和成绩的评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重视学生的综合评价,是为了培养符合社会需要、能够为祖国富强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的栋梁。
二、评定小组
组 长:李朝晖
副组长:王晓旭
成 员:学生办公室辅导员、教学秘书
三、评定办法
1.辅导员将申报人填写的《天津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报表》作为评定依据,核实后提交评定小组。
2.召开综合认定评审会。申请人需制作PPT展示自己在学期间除学习外的政治素质、道德水平、工作能力、在学贡献和成绩,时间不超过3分钟。评定小组成员对申请人进行打分。
3.综合评定成绩报学院推免领导小组。
四、其他事项
在评审过程中,未尽事宜由综合评定小组商议确定,解释权在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办公室。
艺术设计学院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