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的要求,为加大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拔尖创新人才推荐力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 一 条 组织机构
成立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评定专家组。
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研究生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是制定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实施细则,并成立年度推免评定专家组,监督和审核推免评定专家组工作和审核推免名单。
组 长:曹岩
副组长:杨正强 傅妍芳
组 员:刘宝龙靳永军、高金生、马家军
2. 推免评定专家组
由5名学术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职责是评定本学院申请推免同学的申请, 审核评定加分项,甄别特殊学术专长与针对评价体系进行推选等。
第 二 条 推免生基本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遵守法纪校规,品德优良,学风端正,积极进取,身心健康,社会责任感强。
3. 大学本科阶段1-6学期(五年制按1-8学期)加权平均分不低于本专业前30%(含30%,人数四舍五入向上取整,涉及单独制定培养方案的试点班是否单独排名,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果不涉及就删除这一条)。无补考或重修记录(不含未取得学分的通识选修课)。
加权平均分=平均学分绩点(GPA)*10+50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并获得本学院两名 正高级职称硕士生导师推荐。
5.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
6. 高等数学(数学分析)课程平均分≥70分(不涉及未开设该课程专业)。
第 三 条 推荐工作程序
1. 推荐、选拔程序
(1) 本人申请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学院组织具备推荐基本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申请并填写推免相关材料,同时每位申请人需提供本学院两位正高级职称硕士导师推荐意见。
(2) 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成绩=加权平均分* 70% +加分项 总分 * 30% 。 其中,加权平均分=平均学分绩点(GPA)*10+50 ; 加分项 总分为各 分项 之和 ,总分为100 分 。
学生个人需要提供的加分项支撑资料。
表1:推免生加分项及分值
备注:1、需要提供参与竞赛的全部资料(竞赛通知、参赛地点、级别、参赛照片、 证书扫描件等纸质及电子、竞赛申请表、竞赛成果分配表排名表(需竞赛指导教师签字));
2.申请人在科研成果或竞赛获奖类有加分情况,学院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科研成果或竞赛获奖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组每位成员要明确给出审核、鉴定、答辩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2. 拟推荐推免生名单
学院遵照本细则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各专业拟推荐学生名单,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研究生院。
第 四 条 举报投诉电话及信箱
举报投诉电话:86173270 15339230236
信箱:82933099@qq.com
第 五 条 其它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未尽事宜,参照上级单位文件及要求执行。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 3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