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以及我校《福建农林大学“创新实验班”实施办法(试行)》(闽农林大教字〔2011〕77),以及《建农林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制订如下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园艺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陈清西
副组长:曾黎辉、张文元
成员:张华英、吴双、赖钟雄、孙云、邱栋梁
秘书:陈娟、王捷
二、推荐名额
1.教育部下达的推荐免试名额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型。
2.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名额由教育部专项下拨,具体推荐办法由校团委另行公布。
3.园艺学院推荐指标:4名。按各专业学生人数和学校规定的推免比例(1.79%),指标分配到园艺专业2名、茶学专业1名、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1名。根据考生成绩以及学科发展需要,推荐1-2名备选生。
三、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大学前三年综合测评中德育测评分数(平均分)不得低于80分;
3.在学期间,考试无违纪、无作弊;外语成绩良好,大学英语(CET)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在校学习期间本科课程中公共课、科类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无补考;
4.学习成绩优良,以大学前三年综合测评中智育测评分数(平均分)在该专业同年级排名为准,按排名顺序推荐,排名不得低于前30%;生物学理科基地班排名不得低于前50%;创新实验班排名不得低于前50%。
四、成绩计算
根据大学前三年综合测评中智育测评分数在该专业同年级排名为推荐免试主要衡量标准,按同专业排名顺序推荐。对排名前列未推荐的要附说明理由。上报拟推荐免试生名单时要附带其三年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单和综合测评成绩明细表。
五、推荐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填写“福建农林大学2018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
2.资格审核: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综合考核: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按大学前三年综合测评中智育测评分数排名,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推荐免试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示。
六、时间安排
1. 9月15日18:00前,在学院布告栏和网站公布《园艺学院2017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同时上报教务处备案。
2.报名截止时间: 9月17日12:00。超过截至时间未报名的学生不再进行补报;对于放弃推荐资格的,要有考生的放弃申明及本人签名。
3. 资格审核: 9月17日17:00 前完成资格审核。
4. 确定拟推荐免试生名单: 9月18日召开园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推荐免试生名单,并在学院布告栏和学院网站公示。
5. 9月19日前,上报本单位拟推荐免试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6.所有拟推免生须于9月25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称研招网)注册、关联学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填报志愿。
七、其它事项
1.推免生工作,要做到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畅通,维护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在推荐过程中,要保证推免生质量,宁缺毋滥,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在在网站上公布,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学院邀请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参加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并接受全程监督。对未按相关政策开展推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学院要加强诚信教育,在推免生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录取者,将通知招生单位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所有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学校不进行本科就业推荐。
园艺学院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