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激励空管学院在校本科生刻苦学习、勇于探索,根据《中国民航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办法(试行)》(下称《推免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依据学校制定的《推免办法》进行公开遴选。推免条件按照《推免办法》第四章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学院推荐工作。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赵嶷飞
组员:刘永欣、戴福青、丁亚楠、王超、刘海文、魏志强、王莉莉、魏明、王兴隆、王洁宁
第四条 推免流程
(1)由学院向2023届交通运输专业、交通管理专业、应用气象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就学校《推免办法》进行详细解读,并对学院实施细则进行介绍。
(2)9月11日08:30-11:30申请学生本人将“中国民航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成绩单、加分项目等相关证明材料(正式文件的复印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递交学院教务科,由教务科负责对申请人资质进行成绩审核,并依据学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高等数学A(上)+高等数学A(下)成绩总分再进行排序。
(4)9月12日9:00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开会讨论确定推免名单,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
(5)9月13日对学院拟上报名单公示。
(6)9月14日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7)名额分配
专业名称 |
分配名额(人) |
交通运输 |
9 |
交通管理 |
6 |
应用气象学 |
2 |
第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空管学院负责解释。
空管学院
2022年9月10日
https://www.cauc.edu.cn/kgxy2019/info/1156/14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