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2023级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武汉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武科大教发[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刘俊洁
副组长:韩振勇、李大鹏、王路遥
成 员:黄显涛、唐金汉、卢云飞、平洋、 徐肖一
二、推免生的对象
我院2019级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三、推免名额及排名方式
(一)推免名额 1名。
(二)排名方式 依照学院推免成绩量化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结合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学研究、竞赛成绩、社会服务与奖励综合考量确定排序名单,根据学校统一分配名额,按最终排名依次推免。
四、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
政治思想表现优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态度端正,诚实守信,无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知识扎实,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必须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425分及以上。
(三)身体健康
(四)遴选指标体系及各指标所占比值
1.学业成绩:采用必须课和专业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70%;
2.综合素质成绩,占30%。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活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其它,共5类,满分100分。其中,参军入伍服兵役10%,参加志愿服务10%,科研成果30%,竞赛获奖40%,其他奖励10%。
推荐原则:按综合成绩分值高低排序,名次靠前者优先获取推免资格,排名靠前者如有放弃则依次递补。
五、推免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交所在学院,同时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晚17:00)。
(二)学院审核。学院根据《武汉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和《武汉科技大学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学生学业成绩、外语成绩和奖励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审核工作。
(三)确定拟推免名单。学院结合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通过集体研究讨论,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
(四)复审与审定。学院将推荐名单和相应材料(《武汉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报送本科生院,本科生院对学院推免生资格进行复审,将复审无误的推荐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学校公示与上报。学校按规定在网上对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学生进行调查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本科生院按有关规定将名单上报。
六、监督管理
(一)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对在推免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交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二)推免工作全程执行回避原则。申请人如与相关工作人员本人、其配偶及其子女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全程回避且不得参与推免工作。未按规定回避者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回避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推免生的选拔工作接受校内监督,监督电话:68862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