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要求和《湖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22号)要求,现就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按照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结果审核。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许开强 叶秀娟
成 员:尹朝阳 崔露 潘锋 叶云 谭崇正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全面加强推免组织指导。学院及时向学生宣传推免政策,公布推荐免试生的基本资格条件,制定公开、明确的学院补充选拔标准和严格、透明的工作程序;学院和相关专业教师应该积极有效地指导和帮助推免生合理选报志愿。
(四)加强监督检查。在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公正、公开、公平开展推免工作,推免方案、推免生名单都必须按照要求公示。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推免工作。
(五)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切实保障学生自主报考。学院充分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取得推免资格者均可依据招生政策自主填报招生单位和专业(“研究生支教团”项目除外)。学院不得将报考本院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四、推荐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全日制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课程且成绩优秀。除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不低于40%。学院推免方案及条件见附件1;
4.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考试作弊和其他不端行为;
6.品行表现优良,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别
A类:普通类,免试直接攻读研究生。
C类:教育部“研究生支教团”项目。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赴西部地区支教1年,期满后免试直接攻读研究生。
六、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资格
(一)申请A类免试攻读研究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学院核准的前三学年课程及成绩本专业排名在规定比例之内,且必修、专选课无不及格记录;
2. 达到学院制定的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或专业外语考试成绩资格线。
(二)申请C类免试研究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业成绩和英语成绩底线应与所在专业普通类推免生成绩底线保持一致。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4.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形像素质好,逻辑思维强,有较强的吃苦精神与适应能力,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体检标准》;
5.具备以下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
(2)已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已报名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经历(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的;
(4)具有校团委兼职团干部、校级团学组织负责人或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任职经历的;
(5)参与各类竞赛活动(社会实践、学术科技、文体艺术、创新创业活动等),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
(6)个人事迹极其突出,在校内外产生广泛积极影响,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
七、推荐程序
1.9月10日前,制定学院年度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确定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并于推荐工作启动前报学校本科生院备审并公布。
2.9月11-12日,个人申请报名。凡符合免试选拔条件的学生填写《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1、附件2),并连同成绩单、有关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处。
3.9月13-14日,初选审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素质成绩评议,并计算学生综合成绩及排名,按学校分配到学院名额的3倍确定复选名单并进行复选审核,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进入复选学生的科研成果、奖励证明材料等(原件)进行审核认定,组织相关专家进一步复核。根据学生综合成绩分数,按学校分配到学院名额的1:1的比例确定推免生名单。
4.9月14日前,学院按照推免生计划数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候补名单排序)。拟推荐和候补名单及相应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示3天,接受师生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作弊者,按学校有关制度取消该生的推荐免试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及到教师和管理人员责任者作教学事故论处。并按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替补。无异议后报学校本科生院。
八、其他
(一)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和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涉及到教师和管理人员责任者作教学事故论处。
(二)学院联系电话:88665499(夏老师)。院团委联系电话:88666173(李老师)。
(三)监督、举报电话:88665499
艺术学院
2022年9月10日
artweb.hubu.edu.cn/info/1305/45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