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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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规范我校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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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的中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条
在就读院校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二条
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第三条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等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第四条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二章
接收学位类别和专业
第一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招生专业依据招生政策均可接收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二条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专业的权利。
第三章
申请材料
第一条
成都体育学院推免生只需完成网上报名,不再重复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条
非成都体育学院推免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学校管理部门公章);
英语四、六级或证明其外语水平的其它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
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以上材料生成一个
PDF文件,命名为“推免+姓名+本科院校名称.PDF”在
10
月
10
日前发送至邮箱
cdtyyyb@cdsu.edu.cn(邮件
名称
为:
推免
+姓名+本科院校名称)。
第四章
申请程序
第一条
查阅《
成都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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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确定申请专业和研究方向。
第二条
推免生(本校和外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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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0
月
10
日前登录
“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
(以下简称管理服务系统)
(
http://yz.chsi.com.cn
)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支付。
第三条
申请条件
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院在
“管理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合格并同意接收者,由研究生院在“管理
服务系统
”发出待录取通知。
推免生应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支付、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未办理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第五章
资格复审
第一条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
第二条
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第三条
推免生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及实习)的学分要求。
第四条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附件
:
《成都体育学院接收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成都体育学院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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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九月十
一
日
成都体育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成都体育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cd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