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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文学与艺术学院关于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

2023-08-16 17:42 2088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国家部委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推免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周  冰
副组长:田彬华 
成  员:刘芳池  吴元会  陈云萍  费  飞  李澜澜
秘  书:饶晓露  高树浩  于  婧
纪委监督:肖国健
二、推免生类型、基本条件、名额分配
(一)推免生类型
1.普通推免生。
2.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1.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并能按时获得学士学位。
2.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5.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统考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小语种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
6.学生前六学期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加权平均成绩专业年级排名不低于前40%(必修课第一次正考未及格课程按0绩点转换),计算公式: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平均学分绩点-1)×10+60)。
7.学生前六学期在校期间德行素质、智力素质、发展素质排名的平均数位于专业年级前40%,体育(体能测试)成绩均达标(60分)。由学校派出交流学习满一学年的学生,按派出前在校学习期间综合测评参与排名。
(三)名额分配
1.普通推免生。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学院2023年研究生普通推免生计划21名,省级一流专业汉语国际教育、广播电视学计划各2名,共计25名。按学校的要求,学院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依照各专业实际人数(除专升本、延长学制的学生外)占比而定,各专业名额分配明细表见附件1。
2.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根据校团委的安排完成遴选工作。
三、学生申请
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在9月18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递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东8f-306),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6089297。超出该申请时间的学院将不予以受理。
申请普通推免生的,填写《普通类推免生申请表》(附件2)和《在校期间业绩简表》(附件3)。
学生只能申请一种推免类型,不允许兼报。
四、评审要求
1.基础条件:学生在校期间德行素质、智力素质、发展素质排名的平均数位于专业年级前40%,体育(体能测试)成绩均达标(60分)。
在达到基础条件后,按推免综合成绩(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加权平均成绩+优先加分条件)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优先条件加分不得超过5分。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对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发展潜质进行评议。
2.大学学习期间所获得的科技、学术、技能竞赛获奖及表彰情况,参照《西南科技大学学生第二课堂竞赛分级目录(2021版)》(西南科大通字〔2021〕31号)文件中学生科技学术活动竞赛的参与及获奖情况,注明活动等级。此外,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如实说明公开发表论文或申报专利等能够体现自身学术专长和发展潜质的各种情况。优先加分条件按《西南科技大学文艺学院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获奖优先计分方法》(附件4)执行。
3.所有审查结论均需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评议,并完整公示推荐信息后无异议。
4.已获得“拟推荐”资格学生,因个人主动放弃推荐资格或被取消推荐资格,由其所在该类别“拟递补”名单中依次递补。
五、时间安排
(一)9月18日12:00前,学院将推免工作细则在学院网站、学校主页“推免专栏”以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予以发布,并提交PDF电子文档报教务处。
(二)9月22日17:00前,学院在学院网站、学校主页“推免专栏”将拟推荐学生和各专业递补学生的专业、学号、姓名、加权平均成绩、优先条件加分、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予以公示(附件5),公示期3个工作日,同时并将拟推荐(含递补)名单发文报教务处。
(三)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于9月25日前审定推荐结果,在学校主页“推免专栏”予以公示,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六、其他事项
(一)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公开和备案平台,同时又是网上报考录取系统。因此,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申请推免或免试资格。
1.有任何考试作弊记录者。
2.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
3.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三)2023年度推免生选拔推荐工作将于9月25日前全部结束,推免生一经录取,不得放弃。
(四)在推免生选拔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须落实廉政责任,严格执行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与必须回避制度。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主动接受监督,对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部门或个人,学校将严肃查处。
(五)推免学生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可依据《西南科技大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修订)》(西南科大发〔2019〕18号)进行申诉。
学校推免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816-6089051。
七、本办法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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