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领域简介
081400 土木工程 10人
081402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气调节工程 3人
085901 土木工程 20人
085906 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 6人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报名成功。
2、满足条件1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复试后可直接录取:
(3)参加学院组织的夏令营活动获得优秀者。夏令营的具体日程和办法可咨询相关学院。
3、申请直接攻读博士要求CET-6>=425分。
1、有意报考我院的推免生请在中国研招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推免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所报研究生专业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2、研究生院通过“推免系统”审核推免生信息,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
3、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推免系统”进行回复“是否同意复试”,同时向我院寄送申请材料,与我院负责人联系安排复试。
4、我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5、研究生院通过“推免系统”向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
6、推免生通过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录取”。
7、研究生院汇总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名单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中心审核备案,省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确定录取名单。
1、申请材料
1﹚ 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 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3﹚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2、接收推免生时间
3、复试
4、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将不再参加我校2023年全日制统考的复试录取环节,我校预计将于2023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5、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推免生须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录取报到后需参加我校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7、资助办法:请参阅我校接收2023届推免生资助办法。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