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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2022-10-13 17:41 5391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请见附件1)。

1. 拟录取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10月12日-10月25日。考生对拟录取名单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电话:028-61838801,邮箱:xueqiaoqiao@uestc.edu.cn。

2.考生拟录取类型、学院、专业等信息以公示结果为准。

3.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审核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预计2023年7月前后发放)。

4.被拟录取的考生因参加国家各类专项计划须保留入学资格的,在学院拟录取公示期间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

5. 拟录取考生请于11月10日前在飞书上完成以下手续:

(1)上传本人近30天内二级(含)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点击查看《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要求》及体检表参考样式。

(2)上传《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2),要求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相关纸质原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给学院。

(3)上传方式:飞书【工作台】-【审批】-【发起申请】-【拟录取推免生资料上传】。

6、档案与派遣

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调档函在正式录取后随录取通知书发放)。因档案原因导致无法入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的拟录取类别(定向或非定向)在教育部审核后不再更改。如果考生因自身原因需要申请修改拟录取类别,请于公示期间将书面签字的申请提交学院。若因考生录取类别错误导致无法入学、培养、就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38801


电子科技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1: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名单公示.pdf

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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