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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接收2023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022-10-08 09:37 1923 来源:海文考研

天津城建大学欢迎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

(三)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和基础:

1. 专业总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名列前茅;

2. 综合运用已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强,具有继续深造的潜能或在学期间曾从事科技活动,并获奖和表现突出者。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四)身心健康,符合国家教育部有关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五)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二、申请专业

2023 年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非全日制专业除外)均接收推免生。详细专业目录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看我校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和选拔考核程序

(一)报名

1. 有意报考我校的申请人应及时联系我校研究生处和各招生学院联络人。

2.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 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写申请信息。

(二)审核

我校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申请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学校确定拟复试名单。

(三)复试

1. 申请人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参加复试,各专业复试时间和复试内容见各学院官方网站。

2.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将对 2023年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3. 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

①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③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

④学术科研成果(已发表论文等)、各类获奖证书。

(四)拟录取

复试合格后,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申请人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其他说明

(一)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不少于 10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 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三)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注: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参照 2023年教育部文件,若有变动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天津城建大学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 26号天津城建大学现代教育中心 922

址: http://master.tcu.edu.cn/

箱: yzb@tcu.edu.cn

话: 022-23085040

 

天津城建大学

2022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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