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公共管理学院2022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按《2022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计划数执行。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具体可参见学院网上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申请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欢迎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术潜质的同学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具体要求见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程序
1、外校推免生申请我校,办法如下:
(1)网上申请:申请人于 8月10日起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提出申请,填写有关栏目。申请人应在我院要求的截止时间前(9月10日)完成申请。
(2)申请材料(面试前提交):
A、本科期间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如果有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 或从事过科技活动获奖的,请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B、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 “推荐书”。
2、本校推免生推荐工作按本校“关于做好推荐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实施。申请就读本院系的考生参加本院系组织的招生复试;申请本校跨院系、跨专业复试的考生,请将申请表(见院网“公共管理学院2022年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交学院研究生科,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复试。
三、初审与复试
申请材料由各学科组成专家小组进行审核。申请材料初审后,由学科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告知复试时间和要求,申请人须及时回复是否确定参加复试。
所有申请人均须根据报考院系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申请人须按报考院系的要求提前准备好符合要求的场所环境、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每位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待录取与公示
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 9月28日起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各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有权撤销待录取。
研究生院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或入学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及以上(或80分以上);(5)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2年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我院。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推免生招生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生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生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