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政治学院2019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办法
(一)推荐对象
社会与政治学院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遴选条件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良,前3学年已获得的总分不少于120学分,依照学分平均绩点从高到底排序推免。经学院公示并报教务处备案;
3.符合上述遴选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名次向上提升3位:
(1)在三类以上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参照《安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分类评价认定标准》);
(2)获得国家级学术科技类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第一、二完成人)见《安徽大学国家级学术科技类竞赛级别认定汇总表》;
(3)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合格结题(具体由教务处认定);
符合以上优先推免条件均须由社会与政治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4.按照上述遴选条件未完成推免名额的,依照学分平均绩点从高到底排序递补。
另外,在我校应征入伍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并符合研究生其他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荣立三等功的可以优先推免。同时,具有在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的学生可优先推免。
我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认真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三)排名计算方式
以教务处下达文件中的首次成绩平均绩点排名为准,如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相同,则以学分绩点的总和高低排序。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公布政策(2018年9月7日)。我院公布学校文件、院系推免办法和遴选条件等;并将我院推免办法和遴选条件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
2.学生申请(2018年9月10日上午11: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
3.我院考核时间(2018年9月11日上午11:00前);
4.我院遴选上报(2018年9月11日下午17:00前);
5.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自2018年9月22日起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步骤按网页提示进行)、网上支付和志愿填报等;
6. 推荐工作统一于2018年9月21日前结束,“推荐阶段不接收”即在推荐时间段招生单位不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
7.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对拟推荐上报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结
束后,推荐上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推免计划执行,不允许已落实就读单位的推免生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和出国(境)留学;另外,推免生的“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和研究生入学资格:
1.在2019年7月不能按期毕业的;
2.在2019年7月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3.在申请、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
(二)2019年推免和接收工作均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目录查询、信息注册、报考备案、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也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其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