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推荐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免原则
1.推免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程序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同时在综合评价中注重对学生的全面考查,择优选拔。
二、推免范围及推免名额分配
1.推免范围
我院在籍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公费师范生以及定向、委托培养等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得报考研究生的学生)。
2.推免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工作组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依据各专业学生人数比例,向我院各专业进行名额分配。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院推免工作组
1.学院推免工作组人员
组长 周东岱
组员 任增强 滕继波 殷明浩 王文永 周治国 张 洁 陈昊琳
2. 学院推免工作组职责
学院推免工作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向各专业分配推荐名额、审批学院推免生名单。学院工作组下设四名联络人,由教务秘书及推免年级专职辅导员担任。
(二)学院专家审核小组
1.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成员
周东岱 殷明浩 魏 来 王文永 周治国 张 洁 陈昊琳
朱铁英 罗 娜 李 辉 刘志勇 王翠萍
2.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工作职责
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四、推免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较强。
2.剔除不及格课程后的所有已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3.大类平台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等专业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以下简称“专修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中排名前30%范围内;学校认定的基地班专业学生及申请专项计划的学生,专修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中的排名可适当放宽,但原则上须在前80%范围内。专修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的课程为课程计划中截止第三学年(五年制为第四学年)结束应修的全部专业必修课。应修的专业必修课不及格(重修及格的视为及格)或未修的,不具备排名资格。
4.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其它语种学生大学外语四级成绩需合格;或东北师范大学英语水平测试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体育、艺术类专业可适当降低大学外语成绩要求,按学院工作细则执行。
5.学院(部)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所有列入考核加分项目的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后 ,进行公示并推荐,未通过审核鉴定的学生不得推荐。
五、推免生综合成绩考核办法
综合成绩由课程成绩(满分100 分)、外语水平(满分 0.5 分)、科研实践(满分 4 分)、社会工作(满分0.5分)四个部分组成。(附件1)
六、推免生选拔程序
1. 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学校相关要求与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推免申请,填写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保研申请表(附件2)。
2. 学院推免工作组对申请学生进行申报资格审查。
3. 学院推免工作组对符合申报资格的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考核,确定排名次序与推荐名单。推免工作全程录像。
4. 学生综合成绩及推荐名单进行院内公示。
5. 学院公开发布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七、工作安排
1.9月23日前,学院推免工作组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报校推免工作办公室备案。
2.9月24日前,学院组织初审,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在本单位网站主页进行公示(包括姓名、综合测评成绩等),公示期三天。
3.9月25日,学院确定的拟推荐学生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服务系统申请。
4.9月28日前,教务秘书通过教学服务系统报送推免生名单,并将“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报校推免工作办公室。
5.9月29日前,学校网站公示推免生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并报吉林省招生办审核,教育部备案。
专项类推免工作安排详见学校通知。
八、相关要求
1.普通类与专项类不得兼报。
2.学院要高度重视推免工作在学风建设中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审核工作,不许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3.学院应做好所有推免工作材料的记录与存档、计分准确、所有环节做到可追溯可核查。
4.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资格:
(1)被确定为免试录取硕士研究生后,受到各种处分者。
(2)被确定为免试录取硕士研究生后,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低于良好者。
(4)身体检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
(5)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6)申请专项计划,毕业时未达到专项计划的要求者。
5. 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遵循如下回避制度。
(1)有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员报考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
(2)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3)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
九、联系方式
学院推免工作联络员:
刘娜,电话:84536229
曹帅,电话:84536338
杨琦 燕妮,电话:84536300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