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微信
朋友圈
QQ
微博
取消

文章详情

当前位置:海文考研保研推免正文

文学院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0-10-06 15:10 2331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关于推

荐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文学院为确保推免生选拔标准,在

遵循学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体现学科特点,真正发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引导作用,研

究制定了推荐优秀2021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原则

1.推免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程序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

内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

标,同时在综合评价中注重对学生的全面考查,择优选拔。

二、推免范围

我院在籍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公费师范生以及定向、委托培养等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得报考研究生的

学生)。

三、推免类别

推荐类别分为普通类和专项类。

四、推免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较

强。

2.剔除不及格课程后的所有已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3.普通类大类平台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等专业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以下简称“专修平均学分绩点”)

在专业中排名前30%范围内,教育硕士专项类在专业中排名前40%范围内;基地班学生及申请专项计划的学

生,专修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中的排名可适当放宽,但原则上须在前80%范围内。专修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的课

程为课程计划中截止第三学年(五年制为第四学年)结束应修的全部专业必修课。应修的专业必修课不及格(重

修及格的视为及格)或未修的,不具备排名资格。

4.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其它语种学生大学外语四级成绩须合格;或东北师范大学英语水平测试成

绩达到70分(含)以上。

5.学院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论文(发表刊物应为核心期刊或CSSCI刊物,署名单位为东北师范大学,本人为第一

作者)、竞赛获奖(获奖级别应为省级及以上个人获奖)奖项及内容等所有列入考核加分项目的材料进行审核鉴

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后,进行公示并推荐,未通过审核鉴定的学生不得推荐。

五、推免生的综合考核办法

推免生保研的考核成绩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前3年所有大类平台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等专业必修课平均

成绩,占90%;二是论文、竞赛获奖等加分。论文每篇加10分,省级一等(含特等)奖加5分,二、三等奖加3

分,国家级一等(含特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加分占10%。最后以总分进行排名并依次

录取。

六、推免生的选拔程序

1.学院公布“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及时间进程,由学院推免工作组指定相关人员进行推免资格审核。

2.学生本人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服务系统申请。

3.学院根据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组织本项工作,由学院教务秘书通过教学服务系统报送推免生名单,并将

经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同时在本单位将推免生名单

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成绩等)。

4.学校将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同时将推免生名单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审核,并报教育部备

案。

5.推免生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按照要求

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七、推免生资格的取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1.被确定为免试录取硕士研究生后,受到各种处分者。

2.被确定为免试录取硕士研究生后,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3.毕业论文成绩低于良好者。

4.身体检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

5.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6.申请专项计划,毕业时未达到专项计划的要求者。

八、其它

1.在计算课程成绩时,因重修有多个成绩的,其课程成绩按及格后的最低分计算。在校期间取得的大学外语四级

成绩必须为在东北师范大学考点取得的成绩,其它考点无效。

2.普通计划类、专项计划类不能同时申请。

3.各类推免名额的数量、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严格

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进行报送备案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推免生工作的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截至教育部规定时间,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

无招生单位接收或本人放弃,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

本实施细则只适用于2021届本科生。未尽事宜,由文学院负责解释。

 

 

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0年9月23日

上一篇: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细则 下一篇:文学院拟推荐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示
关键词: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免费获取考研大礼包

称呼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邮箱
学历
微信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