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计算机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工作原则
(一)集体领导原则:推免生工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推免名额分配、推免生条件和工作程序、推免生初选名单确定, 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
(二)择优选拔原则:学院在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尊重学生个人志愿,坚持以知识能力素养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为原则,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倾向等的考核。
(三)遴选信息公开原则: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综合成绩排名及初选名单等,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认可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和公示,其中初选名单公示不少于10天。
二、推免名额分配
推免名额以当年学校下达我院的推免指标数为准,按一般推免指标和国防科技大学推免指标进行分配:
(一)一般推免。一般推免的名额分配,按当年学院各专业实际毕业生人数等比例划分至各专业,适当向卓工班予以倾斜。如某专业报名总人数不足分配指标数时,学院在该专业未报名同学中补充征集志愿一次,若仍不满,则将未满足指标收回学院,经工作小组讨论后重新分配。
(二)国防科技大学。申请该计划的学生不可报名一般推免。
今年学校共下达我院推免生名额160人,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如下表:
专业 | 学生人数 | 分配名额 | 比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34 | 76 | 22.75% |
软件工程 | 258 | 59 | 22.87% |
卓越工程师班(计科) | 29 | 8 | 27.58% |
卓越工程师班(软工) | 30+28 | 14 | 24.13% |
国防科技大学(软工) | 1 | ||
国防科技大学(计科) | 2 | ||
合计 | 679(不含下编到本年级学生) | 160 | 23.12% |
三、推免生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计算机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2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者;考虑今年疫情影响,上半年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推迟,统筹考虑因考试推迟而未通过考试学生和已通过考试学生的现实情况,兼顾质量、公平、稳妥,对于成绩绩点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25%,且不超过学院推免名额数,但六级没有达到422分的学生,可以提出申请补录。
(七)成绩优秀,修满大学前三年全部课程学分,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公共必修、专业必修、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和不及格重考现象,其中公共必修、专业必修无旷考现象。通识选修课学分达到要求。
(八)国防科技大学指标报名条件:专业排名须在前30%,学科竞赛成绩突出者优先,获得推免资格者须到国防科大就读。
四、推免程序及具体时间安排
(一)9月22日 学院发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二)9月23日 毕业生自愿申请,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计算机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验证各类证书原件和获奖证书原件,所有成果截止期为2020年9月22日。申请表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3 日(星期三)下午17:00 ,过期不受理。
(三)9月24日-10月3日 学院工作小组按照遴选条件审查报名者资格,组织计算申请人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确定推免学生初选名单。推免生初选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公示10天。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生,以书面形式向推免生工作小组反映。学院调查后公布处理结果。
(四)10月4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学校下达的指标和要求确定推免名单。
(五)10月5日 本科生办公室向本科生院提交确定的推免名单。
五、初选名单的确定
学院按课程成绩占90%、科研活动等占10%的原则制定学生综合成绩计分细则(见附件1)。根据计分细则计算学生的综合成绩,按照各专业分配的名额,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初选名单。
六、推免工作要求
(一)从其他途径或单位申请推免指标的需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报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和公示。
(二)已获得推免指标的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校纪校规,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按期完成学业,违者将取消其推免研究生资格。
(三)已获得推免指标的学生,不予办理出国和就业有关手续。
(四)对在推免生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纪律处分。
(五)对于推免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七、推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联系电话:027-68775311,邮箱:jsjjw@whu.edu.cn
八、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
九、本实施细则由计算机学院本科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计算机学院
二○二○年九月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