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接收2020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提高招生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应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和较强的创新潜质,申请攻读专业学位应具有较强的职业导向和职业胜任力基础。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研究潜质突出、学习成绩优异、外语成绩好的考生。
二、接收专业
接收专业与本科所读专业相同或相近。
接收专业:
学术型:机械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
专业型:机械、资源与环境
三、接收程序:
(一)第一阶段
1、已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在9月18日前登录学校“推免预报名系统”填写报名志愿(学校公示推免资格较晚的,没在预报名系统报名的可直接联络学院报名(0532-86983309)。
2、学院9月18日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合格的发出复试通知。
3、9月20-22日前后组织复试(可以远程复试)。
4、复试后一天公布复试拟录取结果。
5、拟录取的所有推免考生(含本校推免生和获得推免资格的外校推免生)请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当天15点前(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资格)填写报名志愿并完成拟录取信息确认。
(二)第二阶段
如果第一阶段未录取满则组织第二阶段录取工作,若第一阶段录取名额已满,不再组织第二阶段录取工作。
1、已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当天填写报名志愿。
2、10月9日学院查看推免生信息,学院初审同意后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安排拟录取工作。
四、工作日程
1.9月17日,公布学院接收推免生方案。
2. 9月20-22日各学科组织复试。
3.复试后一天公布复试拟录取结果。
4.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当天15点前(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资格)填写报名志愿并完成拟录取信息确认。
5.10月9日-10月10日组织第二阶段接收工作(若第一阶段接收名额满,第二阶段不再组织)。
6.10月25日我校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上级单位备案。
五、奖学金政策:
1:优秀生源奖学金。所有推免生均可享受 “优秀生源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生源奖励 2 万元/人;其他高校生源奖励 1.5 万元/人。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此项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其中一等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二等奖励金额为8000元;三等奖励金额为6000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此项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突出的研究生,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4: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岗位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岗位助学金通过助教、助管、助研工作获得岗位助学金。助教岗位津贴按30元/学时标准设置;助管岗位津贴按每岗400元/月标准设置;助研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工作情况确定,标准为200—600元/月。
六、其他
1.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3.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 2020 年 9月 1 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本章程由机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欢迎广大师生对推免生工作进行监督,为便于核实处理,投诉人需提交署名书面材料。
监督电话:0532-86983304 86983309。
机电工程学院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