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2020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9-09-25 点击数:371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和《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本单位2020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明确、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1.组织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教授委员会主任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考核工作。
2.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一般由5位及以上有指导研究生经历、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组长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选定。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招生人数 |
备注(硕士或直博生须注明) |
020100 |
理论经济学 |
3 |
硕士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13 |
硕士 |
025100 |
金融(全日制专业学位) |
20 |
硕士 |
025500 |
保险(全日制专业学位) |
5 |
硕士 |
120200 |
工商管理 |
9 |
硕士 |
125300 |
会计(全日制专业学位) |
20 |
硕士 |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小组根据本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
五、复试流程
复试环节 |
时间 |
地点 |
材料收取审核 |
9月27日8:00 |
经济与管理学院二楼201 |
复试 |
9月27日9:00 |
六、收取材料及要求
申请者按要求的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报到时需携带:
1.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2. 所在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明确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3. 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4. 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IELTS等。
5. 各类获奖证书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的清单和复印件。
七、本单位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荣丽敏 84537675;宋晓巍 84537691
2.监督举报电话:0431-84536658、电子信箱ronglm516@nenu.edu.cn
八、其他
1.凡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2.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或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本《细则》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东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