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20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和《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本单位2020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公布时间自2019年9月 25 日—2019年10月16日):
一、工作原则
1.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公平公正。做到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客观评价。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组织管理
学院设立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评审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的制订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公共管理(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外,其他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信息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1. 复试方式为综合能力面试。
2.复试内容侧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60)以上为合格。
所有类别的推免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五、复试流程
复试环节 |
时间 |
地点 |
材料收取及审核 |
2019年10月14日 上午8:00—11:00 |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净月大街2555号政法学院202会议室 |
复试(面试) |
2019年10月14日 下午13:30 |
同上 |
六、收取材料及要求
(一)推免硕士生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具有教育部批准推免资格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5.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名额。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二)申请者复试报到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留复印件,验证原件)
2.所在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明确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3.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留原件)
4.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IELTS等。
5.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七、其他事项
1.以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我校推免复试或录取资格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推免复试或录取资格。
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发生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所在高校处分,或入学(新生报到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均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具体接收相关事宜,请咨询接收学院(部)。
八、本单位联系方式
1.政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431—84536373
2.监督举报电话:0431—84536166;电子邮箱:lihq146@nenu.edu.cn






1764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