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推荐免试研究生招收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根据《沈阳建筑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沈建研字〔2014〕188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推免生资格;
(4)本科所学专业为材料类、土建类专业的优先考虑。
二、 复试方法
复试采取综合能力面试方式。专业面试试题由简答题构成,包括必答题和选答题,采取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由面试小组评委根据考生的表现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专业面试成绩。
三、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内容分为专业面试和外语听说测试两部分。专业面试时间约20分钟/生,该环节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的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测试约10分钟/生,口试,以对话形式进行。
四、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前六个学期平均学分绩、专业面试和外语听说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40%+专业面试×50%+外语听说测试×10%。
五、录取办法
1、复试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接收。
2、复试外语听说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接收。
3、按照复试综合成绩(不分申报的推免指标类型),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复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根据专业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其它事项
1、学院研究生招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2、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