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日
一、总则
1. 推免生遴选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推荐质量。
2.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 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作为最基础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4.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
5. 坚决执行推免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坚持严格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强化监督监察。
二、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
2. 推免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学科带头人、专家教授、辅导员等组成,不少于7人,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 专家审核小组由学院各学科专业专家教授组成,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负责组织学生公开答辩、审核鉴定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三、推荐对象及条件
1. 推荐对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普通专升本、免费医学定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推荐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须同时满足: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校级三等以上奖学金(含三等奖);在校期间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必修课程第一次考核无不及格,且前三学年(四年制)或前四学年(五年制)必修课程第一次考核平均成绩(重修成绩不参与计算)排在本专业所有学生前30%,平均学分绩点达3.0及以上(以教学管理系统成绩为准);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
(4)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除外)。
四、推荐名额分配
1. 根据学校下达的基础指标和综合指标名额分配,临床医学专业推荐74人,麻醉学专业推荐10人。
五、综合测评
1. 综合测评内容及分值:
(1)思想品德: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学术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查,测评分为合格及不合格,不计入总成绩。
(2)科研创新能力:满分100分,主要包括科研创新素质、发表学业相关科研论文(仅限于论著)、参加专业相关学科和技能竞赛获奖、主持或参与创新创业和科研课题、申报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3)综合素质:满分100分,主要包括一贯表现、人文素养等基本素质,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加志愿服务及社会活动,获得德、智、体、美、劳等竞赛奖项、表彰及荣誉(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2. 综合测评基本要求:
(1)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2)经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公开答辩,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学业相关科研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蚌埠医学院/蚌埠医科大学为署名单位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论文分类表详见附件2)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4)各类竞赛获奖指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以及除A、B类项目外的其他赛事(详见附件3)。
(5)创新创业、科研课题、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须以蚌埠医学院/蚌埠医科大学为署名单位主持或参与,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6)同一赛事不同级别比赛中多次获奖,或同一作品不同比赛中多次获奖,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计算。
(7)每一项得分均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作为支撑,无证明材料不得计分。
3. 材料审核及答辩:
(1)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须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
(2)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
(3)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一篇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每位专家须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4)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初步推荐名单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及相关内容进行复核鉴定。
4. 综合测评总成绩计算:综合测评总成绩=科研创新能力×50%+综合素质×50%。
六、推免生名单的确定
1. 获得推免生资格须同时达到:符合推荐基本条件;思想品德测评合格。
2. 推荐总成绩计算办法:推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必修课程平均成绩×70%+综合测评总成绩×30%。
3. 推免生名单排序原则:依照学生所在专业,按推荐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推荐总成绩相同,按单项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顺序为:必修课程平均成绩、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
七、推荐工作程序
1. 9月1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工作会议审核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审核通过后学院公布实施细则。
2. 9月2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蚌埠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学生获得的各类成果、奖项及荣誉等截止时间为推免当年8月31日。
3. 9月3-4日,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推免生名额确定参加综合测评学生名单报学校遴选工作办公室并公示;学院开展综合测评工作,并组织提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的学生进行答辩。
4. 9月5日,学院将择优遴选确定的初步推荐名单报学校遴选工作办公室,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结果3天。
5. 9月8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入初步推荐名单学生的材料进行复审复核鉴定。
6. 9月9日,学校将推荐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7日。
7.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
八、推荐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学院纪检监察员(联系人:刘洪彦,18055201795)对推免生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综合测评评分及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 强化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推免工作,加强纪律和业务培训,涉密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人员均追究相应责任。
3. 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4. 严处违规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5. 加强信息公开:在学校网站开辟专栏,对推荐名额、综合测评学生名单、推荐办法、考核结果及拟推免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信息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间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附件:蚌埠医科大学+蚌埠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6年+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6年推荐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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