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遴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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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 思想品德优良,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培养方案中本科前三年所有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名列所在专业所有学生前30%(计算依据为原始成绩,补考重修成绩不予计算;未修读课程按0分计算)。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一定的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获奖情况。主要包括各类荣誉称号(如优秀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类竞赛获奖(如挑战杯、数学建模、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在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支教扶贫等典型事例)中作出贡献。
二、综合成绩评定
1. 申请推免学生总成绩由考试课总评成绩、获奖情况积分、科研与创新能力积分三部分组成,其中:考试课总评成绩占总成绩70%,获奖情况积分占总成绩15%,科研与创新能力积分占总成绩15%。
2. 标准分值计算公式为:标准分值=(总分值÷最高分值)×100。
3. 科研与创新能力成绩评分细则见附件一、获奖成绩评分细则见附件二。
4. 科研与创新能力成绩总分上限不超过15分,获奖成绩总分上限不超过15分。
附件:安徽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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