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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学院推荐优秀2027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6-09-14 10:47 1215 来源:海文考研

机器人学院推荐优秀2027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年6月10日
一、总则与依据
1. 本细则依据《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1〕13号)及《武汉大学推荐优秀2027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活动加分指导意见》(武大本函〔2026〕16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2026年3月修订。
2. 本细则所称"免试"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推荐"指按规定对本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3.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遴选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4.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仅适用于推荐机器人学院2027届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推免小组"),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执行院长)、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系主任等组成。
2. 推免小组职责包括:修订学院当年工作细则;根据学校下达比例和计划确定各专业推免人数;组织院内外专家组成材料审核和答辩专家小组(答辩专家小组一般由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负责资格审查、综合测评、择优推荐及受理学生检举、申诉等工作。
三、推免生申请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7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 具有高尚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身心健康。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4. 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 着重考量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艺术体育专业活动成果等,综合评价各方面表现。
6. 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7. 修满培养方案中前6学期的全部公共必修课(含通识必修课)、大类平台课及专业必修课学分。
8. 有转年级、休复学等特殊情况者,由学院推免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具有推免资格。
9. 符合武汉大学港澳台学生培养要求的港澳台本科生可申请推免,与其他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起进行综合排名。
四、不具备推免资格的情形
1. 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的。
2. 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等在推免前未征得原单位同意的。
3. 依据《综合素质评分表》考核后,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低于60分,或单个计分项得分低于该项满分60%的。
4. 未达到本细则第三条第6、7项要求的。
五、名额分配与综合排名计算
1. 推免小组根据学院学科发展和各专业学生总体成绩统筹分配推免生指标,原则上根据学校确定比例和下达总指标,按学生比例分配到各专业。
2. 鼓励学生和老师向其他高校争取不占本院推免生指标的资格,鼓励学生积极申请各类推免专项计划。
3. 推免生按专业依综合排名分进行排名。综合排名分(T)由平均学分绩(T1)和活动加分(T2)加权求和计算获得,各因子权重和加分标准见附件1。
4. 平均学分绩(T1)指在校期间前6个学期公共必修课(不含体育课)、大类平台课、专业必修课和自选课的平均学分成绩。自选课由学生从专业选修课(含院内专业选修课、跨学院专业选修课)中自主选择,总学分数按10-11分计算。必修课中的通识必修课、限选课、课程名称一致但实际教学内容不同的课程,均作为自选课由学生自主选择是否纳入计算。重修课程一律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
5. 活动加分(T2)分学术活动加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和艺术专业活动加分三种途径,仅可选择一种进行。
6.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与资历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参考,不纳入推免综合排名分计算。与武汉大学校内导师合作取得的相关成果,经导师书面同意和推荐、学生本人申请,答辩专家小组评估,学院推免小组审核认定后,可酌情加分。
六、推免工作程序
1. 学院推免小组根据当年学校推免办法、比例和下达指标,修订并公布学院推免办法、名额分配和有关具体要求。
2. 本人根据自身条件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机器人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等材料交至年级辅导员。申请补录的需注明补录。逾期不申请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3. 学院推免小组组织人员对申请人申报的学术成果及相关活动资质进行审核或答辩,经审核或答辩通过的加分项目须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未通过审核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排名分计算。
4. 学院依据综合排名分(按专业排序)确定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5.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向学校上报,办理有关手续��
七、有关规定与监督
1. 被确定为推免生的毕业生不再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不得办理出国手续和就业派遣手续。
2. 推免生在毕业时不能顺利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低于良好的,学院有权提请学校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3.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的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对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学生取消推免资格。
4. 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可向学院推免小组反映。对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严重影响推免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的,学院报请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5. 本细则由机器人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推免小组讨论决定。若条款内容与学校有关文件有出入,以学校文件为准。
八、附件1:综合素质测评及活动加分办法
1. 综合素质测评依据《综合素质评分表》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计分项包括:德(40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学术规范、道德品质等)、智(15分,学风端正、创新意识、科研竞赛参与等)、体(15分,体育锻炼、体育竞赛、团队精神等)、美(15分,艺术审美、文化艺术实践等)、劳(15分,劳动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得分之和低于60分或单个计分项得分低于该项满分60%的学生不具备推免资格。
2. 综合排名计分办法:综合排名分(T)=平均学分绩(T1)×90%+学术活动(T2)×10%。
3. 平均学分绩(T1)计算公式:T1=Σ(每门课成绩×该课程学分)÷总学分,计算范围同本细则第五条。
4. 学术活动加分(T2)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加分(C1)、参加学科竞赛加分(C2)、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加分(C3)、获得专利加分(C4)四项指标,计算公式为T2=C1+C2+C3+C4,满分为50分,加满为止。
5. 发表学术论文加分(C1):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明确标注的共同第一作者),在表1所列高水平学术期刊/会议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3篇代表作。论文类别认定与基础加分标准如下:
(1)中科院SCI一区期刊、CCF-A类期刊、CCF-A类会议、CAA-A+类期刊:40分。
(2)中科院SCI二区TOP期刊、CCF-B类期刊、CCF-B类会议、CAA-A类期刊、CAA-A类会议:30分。
(3)中科院SCI二区非TOP期刊、CAA-B类会议:25分。
(4)中科院SCI三区、四区期刊、SSCI期刊、CCF-C类期刊、CCF-C类会议、CAA-B类期刊:20分。
(5)EI、SpringerLINK收录的期刊、CAA-C类会议:12分。
(6)普通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其他学院认定的会议:8分。
计分说明:所有论文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前应已正式出版或在线发表且具有国际通用唯一DOI号;不同论文单独核算加分;中科院SCI分区表、CCF、CAA推荐期刊会议目录以论文发表当年版本为准,同一期刊/会议被列入不同目录或分档不一致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判定;CCF、CAA推荐的期刊会议包含国际期刊会议和中文期刊;EI、SpringerLINK收录的期刊论文需出具武汉大学图书馆检索证明(原文此处未完整呈现,以实际要求为准)。
九、联系方式
1.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推免小组讨论决定,具体咨询及申诉请联系学院推免小组或年级辅导员(原文未提供具体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附件:武汉大学+机器人学院+2026年+机器人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6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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