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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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1. 根据宁夏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学院、学部、书院协作会议制度》文件要求,由教育与社会学部统一部署工作。
2. 学部牵头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小组由学部、学院、书院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3. 学院成立专家小组配合具体工作组织实施。
二、工作安排
1. 推免具体条件及程序,严格参照《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3〕107号)执行。
2. 具体时间参照《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及学部通知。
3.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学院报送学部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专家小组名单及附加项目考核办法,经遴选小组审定后,由学部报送本科生院备案。
(2)学部将备案后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专家小组名单及附加项目考核办法在学部官方网站首页公布。
(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书院提交申请,填写《宁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评定附加项目成绩,在书院官方网站首页公布。学院专家小组配合书院对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材料进行审核、赋分。
(5)书院对学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表现及综合测评成绩等内容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及附加项目成绩报送相应学部。
(6)学部打印学生成绩单,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审核,计算专业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形成遴选总成绩及排名,提交遴选小组审核。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将推免名额分配至相应专业,提交遴选小组审核。
(7)遴选小组根据学生遴选总成绩及各专业推免名额,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由遴选小组组长签字、学部盖章,报送本科生院,并在学部官方网站首页公布。
(8)本科生院完成汇总、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推荐学生名单在本科生院官方网站公布,推免生名单由本科生院上传推免系统,报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三、学术专长答辩
1. 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纳入附加项目考核。学院配合书院组织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学术专长佐证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2. 专家组重点审核鉴定申请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其内容,实行代表作评价,重点聚焦成果的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3. 学生特殊学术专长的认定范围包括论文、科技获奖、专利、科研素养与科研潜力,以及其他在附加考核办法中未提及的相关内容。
4. 特殊学术专长中科研论文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依据学生学术水平划分为3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1分;特殊学术专长中科研竞赛奖励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依据奖励等级、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实践能力划分为3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1分。根据学术专长,对学生的附加项目成绩进行赋分。
四、其他事项
1. 学院组织成立的专家小组成员应由具有相关学科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承担研究生教学、指导研究生任务的教师组成。专家小组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推免过程由书院全程录音、录像,全程记录备查,最终结果应公开公示。
2. 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年度推免的应主动向遴选小组申请回避,有其他可能影响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情形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本科生院报备声明。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论文仅作参考,不纳入评价成绩。
3. 严格审核申请材料,相关材料自行留档备查,所有环节和过程均要做到可追溯。在推免过程中,如有相关人员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将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对已录取者向学生接收单位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处理结果,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由学校相关部门严肃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4. 推免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所修课程考试无缺考、成绩无不及格记录"包括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等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不包括辅修专业课程、微专业课程,不含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无关的课程。学校推免办法中《附加项目赋分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四项规定的"党政机关"仅指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不包括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
5. 若推免生在2024年10月20日前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推免资格。本人可报名参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6. 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变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附件:宁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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