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6届优秀应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6届宁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宁波大学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宁大政〔2021〕2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在对推免生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推免生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书记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院推荐工作。
三、推荐对象和类别
(一)推荐对象
我校纳入国家普
附件:宁波大学+商学院+2026年+商学院2026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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