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研推免遴选办法
发布日期:2025年9月6日
一、总则
1. 推免遴选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
2. 申请参与推免的学生应满足学校下发文件中对推免生的各项要求,在此基础上,学院遵照上级文件具体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申请条件
1. 被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我校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应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品德优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学习成绩优良。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截止学院推免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特殊类别学生须达到《首都师范大学大学英语教学管理规定》(校发[2018]55号)关于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的认定标准)。
(4)符合上述条件的委培生、定向生,报名时应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推荐的证明并经审核同意。
2. 学生有以下各项之一者不能推荐:
(1)有任何考试作弊行为者;
(2)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者;
(3)在校期间有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办法
1. 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按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择优推荐。综合评价成绩包含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
2. 学业成绩计算办法:以“2021学前教育(师范)本科培养方案”要求为基础,核对教务系统学生主修成绩单中显示的课程成绩,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环节、通识教育环节、专业教育环节和实践教育环节,经确认无误,按平均加权学分绩点对应的百分制分数计入学业成绩;通识选修课程中的网络课程系列,计入加权学分绩点不得多于4学分;方案外课程不计入加权学分绩点。
3. 学生在校期间有如下经历或成绩可获得奖励加分,最终加分不得超过4分;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1)奖学金加分。所有奖学金须在学生本科阶段获得:国家级奖学金加1分,校级专业一等奖学金加0.8分,校级专业二等奖学金加0.6分,校级专业三等奖学金加0.4分,校级专业四等奖学金加0.2分,校级单项奖学金加0.1分,其他类型奖学金参照同级别专业奖学金执行。不累计加分,就高记一次,加分不超过1分。
(2)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须经学校武装部出具证明。加分1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须提供实习证明原件,并经学校相关组织单位或所在院(系)鉴定,在实习证明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鉴定意见。要求实习期间主要工作语言为非中文,有具体的工作内容。实习时间满3个月的加0.5分,满2个月的加0.4分,不足2个月的加0.3分。加分不超过0.5分。
(4)科研成果。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成果。一篇成果加1分。加分不超过1分。
(5)竞赛获奖。仅限作为主力队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具体赛事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鉴定,获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25分。不累计加分,就高计一次,加分不超过1分。
4. 其他有异议的加分项目须本人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交证明材料,由工作小组结合有关标准给予认定。
四、推免程序
1. 推免程序为:公布学业成绩并核对——学生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院系审查、评议——特殊学术专长加分审核鉴定及答辩——确定拟推荐名单——院系网站公示。
2. 审核认定方法:由学术专长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五、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学术专长审核小组名单
1.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组长:胡洁、康丽颖;组员:于开莲、刘莉(5414)、刘昊、刘肖岑、关永春、刘莉(6522)、唐文雯、杨彦、胡丽鹏、张擎华、张丹婷。
2. 学术专长审核小组名单:余珍有、许晓晖、于开莲、刘昊、王异芳。
六、推免名额
首都师范大学2025年研究生推免计划分配名额:学前教育学院推免名额12人。
附件: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2026年+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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