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人文管理学院2026届推免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7日
一、组织机构
1.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欧阳静,副组长李莹波、李曼,成员李亚军、李秀芹、白思敏、罗桂华。
2. 核心职责:制定学院推免细则、开展资格审查与综合测评、审定拟推免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上报学校。
3. 配套审核:设立副高及以上职称5人专家审核小组,负责核验学生学业成绩、科研论文、竞赛奖项、荣誉成果,排查抄袭、造假、虚标成果等问题,审核意见签字存档。
二、推荐核心条件
1. 基础品行:在校期间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不良记录。
2. 准入标准:完全遵从学校《实施办法》第四章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统一推荐条件。
3. 资格取消:毕业前出现学校文件第四章第十三条所列违规、学业不达标等情形,直接取消推免资格。
三、2026届专属推免工作时间流程
1. 9月5日:面向全院4个本科毕业班宣讲推免政策,发布校级、学院推免文件及工作安排。
2. 9月6日—9月8日:符合条件学生自主提交推免申请,提交材料含推免申请表、学业成绩单、科研/竞赛/荣誉证书等成果原件及相关佐证材料。
3. 9月8日:学院依据校级文件完成学生申报资格初步审核。
4. 9月9日:专家审核小组核验所有申报材料,完成综合测评排名;经遴选小组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拟推荐名单。
5. 9月10日—9月12日:院内公示拟推荐名单。
6. 9月13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名单及全套纸质材料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教务处。
四、补充说明
1. 本细则无单独增设推免门槛、加分规则、名额分配标准,所有未尽事宜、量化考核标准均参照学校统一推免实施办法执行。
附件:陕西中医药大学+人文管理学院+2026年+人文管理学院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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