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26届推免实施细则要点提炼
发布日期:2025年9月8日
一、总则与依据
1. 本细则依据校《推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中医规范〔2025〕85号)制定。
2. 适用对象:本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3. 遵循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综合择优。
二、组织架构
1. 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史亚军、王萍;副组长:张岗、何屹;组员含多位系部教师。
职责:制定细则、分配名额、审定拟推荐名单、受理学生申诉。
2. 专家审核小组
成员:张赛、王育伟、晏菲、谢允东。
职责:负责材料资格审核、核算综合成绩。
三、推荐条件
1. 统一参照学校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执行。
四、完整工作流程
1. 学院发布当年推免细则与时间安排。
2. 符合条件学生自愿提交申请表、成绩单、外语证明、加分佐证材料。
3. 专家审核小组核验材料、核算综合成绩。
4. 分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序,形成初选名单。
5. 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含候补)。
6.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含姓名、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加分项;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
7. 材料报送学校完成审批。
五、监督与申诉
1. 全流程接受学院纪检、全体师生监督。
2. 学生对结果存异议,可在公示期提交书面申诉;领导小组3个工作日内复核并答复。
六、附则规定
1. 获推免资格学生不得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统考,违者取消推免资格;需按招生要求完成报名录取手续。
2. 细则由药学院推免领导小组解释。
3. 自2025年9月8日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陕西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26年+陕西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 药学院 - 陕西中医药大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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