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章程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1日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 须获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外语水平要求:本科为非英语专业(一般类)的推免生,大学英语CET-4成绩须达到420分及以上;本科为非英语专业(艺体类)的推免生,CET-4成绩须达到400分及以上;本科为英语专业的推免生须达到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大学外语非英语语种的推免生须达到全国大学相应语种四级及以上水平。
5. 本科学习期间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 学部(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接收专业
以“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信息为准。
三、申请程序
1. 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均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并交纳报名费,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功能开通时间预计为2025年9月22日。
2. 申请推免硕士生复试时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大学英语CET-4成绩单或外语等级证书;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须有教务处公章);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3. 申请直博生复试时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须张贴近期2寸照片);《报考天津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须有教务处公章);两封《2026年报考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须分别由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4. 特别说明:证件、证书类均需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复试时提交到报考学部(院),一经提交恕不退还;直博生计划纳入当年博士招生计划,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
四、接收工作安排
1. 我校分批次审核推免生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2. 我校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在10月13日前完成。
3. 学部(院)对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复试录取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根据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六、信息公开及公示
1. 各学部(院)要对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2. 公示期异议受理电话:23766157(研招办)。
七、资助与奖励政策
1. 所有录取为全日制非在职培养的推免生,入学后享受国家助学金和第一学年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
2. 学校设立“树人奖学金”:本校推免生录取为指定学科教学、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及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与教学论、政治学、心理学、世界史、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特色优势学科(领域)硕士生,完成报到手续后每人可获得奖学金10000元。
3. 被我校任何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优秀推免生,在推荐学校专业成绩排名前5%者(高水平大学前25%者),完成报到手续后每人可获得奖学金10000元。
4. 被我校录取为直博生的,完成报到手续后每人可获得奖学金15000元。
5. 以上第1项、第2项和第3项奖学金不可兼评兼得。
6. 如有变动,以天津师范大学最新文件为准。
八、学费
所有推免生均应按期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天津师范大学最新文件为准。
九、其他说明
1.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
2. 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2026年秋季学期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3. 复试期间不安排体检,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相关文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按《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 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
(本通知同时涵盖预推免与正式推免流程)
附件:天津师范大学+校级+2026年+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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