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2日
一、工作原则
1. 推免生接收工作应做到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各接收学院应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接收标准及工作程序,严守招生纪律。
2.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在平时学习综合测评基础上,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二、组织实施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研究生学院负责制订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与监督检查。
2. 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接收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
三、推免生申请条件
1. 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 部分专业需符合具体报考要求,详见《华北理工大学2026年推免生研究生招生目录》。
四、接收专业及计划数
1.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专业和拟招生人数详见《华北理工大学2026年推免生研究生招生目录》。
五、学习方式及学制
1. 学习方式:全日制。
2. 学制:硕士研究生为3年;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为5年。
六、接收程序
1.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及备案公开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统一进行。
2. 符合接收条件的推免生需自行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等操作。
七、复试录取
1. 学校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受复试的信息确认。
2.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形式,面试时间每生不低于15分钟,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3.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学校向拟接收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
5.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河北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
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申请过程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体检不合格或未体检;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录取后又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其他不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相关规定者。
八、时间安排
1. 9月15日前: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招收推免生办法和专业目录。
2. 9月18日: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开始注册,准备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
3. 9月22日: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开始报名。
4. 9月23日:对报考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安排复试及待录取工作。
5. 9月25日后: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6. 10月20日后:将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
九、信息公开
1. 研究生学院对拟录取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及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开。
2. 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说明并另行公示7天。
十、监督管理
1. 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过程中,有关人员须遵守推免政策、规范工作程序,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严肃处理。
2.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回避。
3. 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监督申诉电话:0315-8816006,邮箱:yjszsb@ncst.edu.cn。
4. 本办法由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和河北省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和河北省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1号科技楼五层,邮编:063210。
附件:华北理工大学+校级+2026年+华北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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