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9月27日
一、工作原则和要求
1. 坚持科学遴选,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最基础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严格审定综合评价加分指标,多项加分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加强综合考核,考查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以及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推荐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推免生学术专长审核认定制度。
2. 坚持严格管理,全力维护公平公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严格按照学校下达名额开展推免工作,负责处理学生申诉和投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具体推免工作实施办法,确保所有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透明,杜绝弄虚作假;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非直系亲属等应主动报备,未按规定回避或报备的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3.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学生报考权益:所有推免生均享有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各单位不得将报考本单位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二、具体工作安排
1. 制定并公布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各推荐单位依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推免生评价体系、推免程序、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等;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的实施方案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提交教务部,9月21日前在各推荐单位网站公布,公示时间7日,教务部网站公示专区同步公示。
2. 确定并公示拟推免名单:各推荐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确定拟推免名单(人数不超过学校下达名额);于2024年9月23日前将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的拟推免名单(见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组长签字,加盖公章)报教务部,经审核后提交学校招生与推免工作委员会审议,再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报党委常委会审定;要求所有学生排名,对排名不低于最后一名的未被推荐学生需给出说明(见附件2);拟推免名单应在各推荐单位网站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无效,公示内容包括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学号、姓名、排名方式、综合成绩、综合名次、排名人数、GPA、推免生属性等。
3. 其他事项:各推荐单位要在网站公布联系电话和邮箱,及时受理学生申诉和投诉;本着集体决策原则,及时研究解决推免工作过程中的问题;教务部、纪检监察机构将对推免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各推荐单位对推免工作过程及结果全面负责,如有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
联系方式:
教务部:010-61715586,q21011@buaa.edu.cn
纪检监察机构:010-8233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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