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推免生资格审核流程说明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4日
一、职权概述
1. 职权名称:推免生资格审核
2. 职权编号:03
3. 职权内容:审核应届本科毕业生是否具有推免生资格
二、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1. 办理主体:学院、本科生院教务处
2. 办理依据:
(1)《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哈工大本〔2020〕134号)
(2)《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哈工大本〔2018〕100号)
(3)《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校本教务〔2020〕37号)
3. 办理程序:依据上述实施细则和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的工作程序执行
4. 办理期限:按通知要求的截止时间
5. 监督渠道:院级公示,严格执行审核程序
6. 所需材料:
(1)《哈尔滨工业大学XXXX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排名名单(学院、专业(或方向)学分绩排名前50%)》
(2)《哈尔滨工业大学XXXX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排名名单(前50%)》
(3)《哈尔滨工业大学XXXX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优秀加分明细表》
(4)《哈尔滨工业大学XXXX年度推免数据汇总表》
(5)《学院、专业(或方向)推免指标分配情况汇总表》
三、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1. 运行环节:院、校两级公示、审核
2. 责任主体:学院、本科生院教务处
3. 办理事项:审核
四、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1. 廉政风险点:
(1)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程序
(2)推免条件及相关材料审核存在弄虚作假
2. 防控措施:
(1)加强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国家与学校相关规定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审核不当要追究有关责任
(3)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
五、联系方式
1. 院办公室地址:一校区格物楼701-1室
2. 联系电话:0451-86413267
3. 邮箱:hituc@hit.edu.cn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校级+2026年+教务处职权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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