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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资源与材料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026-09-02 10:04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资源与材料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年9月9日
(注:该学院网页目前仅有2025年版本,尚未发布2026年版本,暂以此版本提炼并标注)
一、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2. 组长为学院书记、院长;副组长为副院长(教学)、副院长(学生);成员为各专业教研室主任、教研办主任、各专业推免生辅导员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工作方针,严格按标准进行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
三、推荐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 学风端正,诚实守信
4. 品行优良,遵纪守法
5. 无不及格和无成绩课程
6. 国家四级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报考六级要求分数
四、名额分配
1. 学院依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综合考虑应届毕业生人数、创新特长生人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重点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及近年推免生报名及录取等情况进行分配
2. 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指标直接分配至国防科工单位发函指定专业
3. 本细则未公布具体名额数字
五、推免申请类别
1. 普通类:满足推荐基本条件且GPA排名专业前30%,可参加普通类推免生遴选
2. 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类:满足推荐基本条件且符合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要求条件,可参加该类推免生遴选
六、专业综合排名办法
1. 专业综合排名成绩=加权平均学分绩×80%+综合考核成绩×20%,满分均为100分
2. 加权平均学分绩=(GPA+5)×10,GPA为总平均学分绩点
3. 参加普通类综合考核的人数为专业普通类推免生名额的200%,按GPA在专业内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有人放弃,名额可顺延,但GPA须位于专业排名前30%
4. 以国防科工补偿计划条件申请的学生直接参加综合考核
5. 综合考核成绩=M1×0.4+M2×0.3+M3×0.3
6. 考核专家组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且为单数
七、M1知识掌握和学术研究能力考核(占综合考核40%,满分100分)
1. M1a为基础评定,考查本专业理论课程和实验课程基础知识,以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参考平时学习表现及学术研究成果
2. M1b为学术研究成果附加分,M1最终成绩=M1a+M1b,超过100分以100分计
3. 论文加分标准:SCI一区收录10分、SCI二区8分、SCI三区6分、SCI四区4分、EI收录2分
4. 专利加分标准:国际授权发明专利4分、国内授权发明专利2分
5. 研究成果实行代表作制,有多项加分只取一项
6. 论文、专利须以"东北大学"或"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学生为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
7. 论文以正式发表、专利以获得证书为计分依据;SCI分区以科睿唯安发布的JCR分区为准
八、M2创新能力(学科竞赛)考核(占综合考核30%,满分100分)
1. 七星级:国家一等奖60分、国家二等奖40分、国家三等奖15分
2. 六星级:国家一等奖40分、国家二等奖15分、国家三等奖8分
3. 五星级:国家一等奖15分、国家二等奖8分、国家三等奖4分
4. 四星级:国家一等奖8分、国家二等奖4分、国家三等奖2分
5. 二、三星级:一等奖2分
6. 代表作制,限1项;六星级一等奖、七星级一等奖和二等奖可放宽到2项,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7. 团队参赛获奖:核心队员加表中相应分数,其他成员加表中相应分数的1/N倍(N为团队总人数),核心成员以有关部门或文件界定为准
8. 设特等奖的按一等奖加分;按比例设四等奖的,前三等依次对照一、二、三等奖加分,第四等不加分
9. 具体科创竞赛加分项目及星级以《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及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最新发布的加分明细表为准
九、M3综合素质测评(占综合考核30%,满分100分)
1. 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参与社会实践、素质拓展、社会工作等方面综合表现
2. 成绩依据学校综合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数据来源于每学期测评,不再另行统计
十、同分优先规则
1. 普通类在专业综合排名成绩相同时,曾两次(含)以上荣获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者可优先推荐
2. 校级荣誉称号包括:校一等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3. 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类推免生优先推免条件及优先级以相关单位发函为准
十一、推荐程序
1. 按照学校推免工作进程下发学院推免工作安排并公示
2. 公示各专业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根据学校分配名额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并公示
3. 符合条件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学院按照实施细则完成推免资格认定
5. 学院公示各专业参加综合考核学生名单
6. 学院组织综合考核
7. 学院公示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综合排名及成绩
8. 根据专业综合排名及名额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同时排序上报教务处
十二、监督与管理
1. 推免生遴选工作每一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
2. 工作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有亲属参加推免选拔的应主动回避
3. 对推免工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遴选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4. 发现不实之处或经查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免生资格并对相关责任者追究责任
十三、附则
1. 本细则由资源与材料学院负责解释
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附件:东北大学+资源与材料学院+2025年+2025年资源与材料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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