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规定(2025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5年9月3日
一、接收专业
本文件为学院推免遴选工作规定,未直接列明接收专业。根据同期发布的《广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招收工作通知》,接收专业为:
(1)环境科学与工程(代码:083000)
(2)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00)
推免生不超过总计划的25%,实际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的最终招生指标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学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进度要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原则上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大于等于425分;学习小语种的学生,须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当于上述水平的考试合格证书。
(七)转专业、转年级、休复学等学籍异动情况的学生具有申请推免资格。港澳台学生可申请推免,按本规定要求与其他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起进行综合排名。
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规则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评价成绩 = 加权平均成绩 × 85% + 特殊业绩学术专长 × 10% + 志愿服务 × 5%
其中加权平均成绩为1至3学年所修成绩按学分加权后计算的平均成绩,学习成绩计算到第六学期末。
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以下得分数据排定先后顺序:参军入伍得分、学业成绩得分、学科竞赛得分、发表学术论文和授权专利得分、志愿服务得分。
四、奖励分值计算办法
各种奖励截至当年8月31日,以正式文件、获奖证书、出版期刊、专利证书为准(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提供论文录用函附通讯作者承诺函并签名,可纳入加分项),最高奖励15分。
(一)参军入伍(加分不超过3分)
立二等功及以上者退伍加3分;立三等功者退伍加2.5分;未立功退伍加2分。
(二)志愿服务(加分不超过2分)
到国际组织参加志愿服务加2分;到新疆、西藏地区实习支教加2分;其他地区实习支教加1.5分。
根据在校期间志愿服务时长最高计1分:60志愿时长以下加0分;60志愿时长加0.1分;60至240志愿时长之间每增加20志愿时长加0.1分;240志愿时长及以上加1分。
(三)发表学术论文和授权专利
发表论文加分: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广州大学的科研论文,最高不超过3分,限三篇代表作。
获得专利加分:仅限本科阶段以广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或第二名序、导师为第一名序),通过广州大学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最高不超过2分,限三项专利。
论文加分标准:JCR分区Q1区论文2.0分/篇;JCR分区Q2区论文1.5分/篇;JCR分区Q3、Q4区论文、EI收录期刊论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0分/篇。论文排名第二及以后的共同第一作者分值减半。
专利加分标准:国际发明专利2.0分/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5分/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0.8分/项。
(四)竞赛获奖(最高不超过5分)
仅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排名前五)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A类赛事最高等奖加5分(仅计前5位成员,按100%、80%、60%、40%、20%计算);次高等奖加4分(仅计前3位成员,按100%、80%、60%计算);次次高等奖加3分(仅计前2位成员,按100%、80%计算)。B类赛事参照执行(最高不超过3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奖励加分,以最高加分计算。
A类赛事包括: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B类赛事为学校立项赛事(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的竞赛(A类竞赛除外)、国际赛事和国家学科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赛事)。
五、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成果认定
(一)科研成果有指导教师署名的,须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该成果主要由学生完成。
(二)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三)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须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必要时可要求提供材料的学生进行现场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六、工作程序
(一)学院根据上级文件修订推免办法,报送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广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三)学院以学科为单位分别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进行审核鉴定。
(四)学院教学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联合计算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提出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五)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并组织对候选人的德智体美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六)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推荐推免生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学院将拟推荐推免生名单、学生成绩单、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推免生个人申请表报送教务处。
(八)教务处审核汇总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获得推免指标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
七、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八、取消推免资格的情形
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推荐工作结束至当学年度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资格:
(一)受到违法处理违纪处分者;
(二)不论何种原因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者;
(三)经查实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者。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九、申诉渠道
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学生对学院的处理意见不服,可向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该项工作申诉受理机构。
十、材料要求
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
(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专利证书等)。
十一、说明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文件内容与本规定内容相抵触的,以本规定内容为准。
附件:广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规定(2025年修订).pdf
附件:广州大学+校级+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pdf






1359
附件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