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2025年4月25日
1. 推免名额
2026 届推免总名额 231 人,其中普通推免 218 人,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 13 人。
分配方式:教育部下达全校总名额,学校统筹研究生支教团专项名额,结合各学院应届本科人数、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培养质量分配至各学院;学院再按专业人数拆分名额。
2. 推免条件(硬性条件)
GPA / 专业排名要求:1-6 学期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本专业同年级前 20%。
课程要求:所有已修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仅限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专升本、二学位、独立学院学生无申请资格。
英语要求:
普通非外语类:四级≥425 分;
艺体类:四级≥390 分;
英语专业:专四合格或六级≥425;
日语专业:专四合格或日语 N2 合格;中日合作工业工程专业需日语 N2 合格;
其他小语种:对应语种四级及以上。
其他硬性条件:
政治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处分;无考试作弊、学术剽窃记录;
体检符合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加分项(不计入准入门槛,仅用于综合排名):参军、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论文、发明专利、国家级学科竞赛、市级以上荣誉;所有成果统计截止当年 8 月 31 日,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天津理工大学。
3. 选拔程序
个人申请:学校发布推免通知后,符合条件学生向本院提交申请表、成绩单、各类成果佐证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学院初审
学院成立推免领导小组,制定本院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成立不少于 5 名副高及以上专家审核小组,对科研成果组织公开答辩、全程录像存档,未通过答辩成果不予加分;
不组织推免笔试、面试,仅依据综合成绩排序;党政联席会审议拟推荐名单,院内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
学校复审
校推免领导小组统一审核各学院上报材料,确定全校拟推免名单;
全校统一公示10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学生可提交异议申诉;
最终确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以正式文件发布最终推免名单。
4. 综合评分方式
学业成绩占比: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 (A)×90%;
综合素质加分占比:加分 (B)×10%;
计算公式:综合成绩 = A×90% + B×1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排序择优录取。
各加分项分值(加分上限合计 100 分):
参军入伍服役期满:+25 分;
志愿服务:市级优秀志愿者 + 5 分,国家级优秀志愿者 + 10 分(上限 10 分);
国际组织实习满 1 个月:+10 分;
科研成果(一作论文 / 第一发明人专利):单类上限 20 分,分值由学院制定备案;
国家级学科竞赛:国一及以上 + 25 分、国二 + 15 分、国三 + 5 分,单类上限 25 分;
市级以上综合荣誉:上限 10 分;
排名规则: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与高职称直系亲属合作成果仅作参考,不加分,同分可优先考虑。
5. 特殊情况说明
跨专业限制:校内推荐按本专业内排名分配名额,获取推免资格后可自由跨校、跨专业报考研究生;校内遴选阶段不允许跨专业竞争名额。
违纪处分限制:在校期间存在违纪处分、学术作弊、成果造假,直接取消推免资格;入学后查实造假也撤销录取。
放弃资格处理: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无招生单位接收或本人主动放弃,推免资格直接作废,名额不予流转、转让。
资格取消情形:毕业前违纪、未取得学士学位、弄虚作假,均取消推免资格。
回避制度:教职工亲属报考需主动回避,学生隐瞒利益关系且影响公平性的,取消推免资格。
专项政策:服役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本科生,可免初试读研;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另行制定专项细则。
附件:天津理工大学+校级+2026年+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天津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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