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我校2026年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荐免试工作。
研究生支教团专项工作,由校团委根据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二、推荐名额
2026年我校推免名额207个(含2个支教团计划),推免名额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不设置留校限额。
三、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7.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通过外语六级可在平均分中给予0.5分加分)。
8.已学习的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成绩优秀,且至推免前无不及格成绩。必修课、限选课总成绩排名必须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20%,所学专业必修课成绩在75分以上科目必须达到科目总数的3/4以上。
四、推荐办法
1.符合以上推荐基本条件,本专业必修课、限选课成绩排名必须在前20%及在校期间综合表现测评排名在前30%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提出推荐免试申请。
2.在校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按9:1的比例汇总后,计入综合考评总成绩,择优选拔。
3.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可向我校或外校申请推免研究生。
五、推荐工作程序、时间
1.9月5日—9月8日各学院组成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并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等工作。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2.9月5日—9月12日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依据学校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本学院各专业推免生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含特殊学术专长审核)、学习成绩排序(按学分计算)及综合测评等初审工作,报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审核。审核后由各学院汇总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按专业确定综合考评总成绩排名,根据各专业的推荐限额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所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3.9月12日16点前各学院向研究生院报送材料:
4.9月15日召开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候选人名单,并将名单上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
六、推荐要求
(一)科学遴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各推荐学院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
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各推荐学院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推荐学院可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要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二)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学院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各学院要建立健全本单位推免生学术专长审核认定制度和办法。
(三)建立健全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各推荐学院要制定本单位回避制度实施细则,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工作。
八、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办公室全程对推免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