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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5-10-08 10:23 1203 来源:海文考研

https://yz.chsi.com.cn/tm/jsbf/detail?zsgsId=3416423939&schCode=10654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后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生源质量的有效方式。为做好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推免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研究生处负责拟定接收推免生招生计划,编制专业目录,并对接收推免生系(院)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提供服务支持,根据有关规定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确保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和高效。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4.各系(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招生复试专家小组。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由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及纪检委员等成员构成,负责落实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统筹和推进本系(院)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牵头制定实施方案,集体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要事项等。推免招生复试专家小组承担推免招生全流程工作的落实,负责制定复试方案、考生材料审核、复试、录取、信访处理等相关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6年接收推免生的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四川音乐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均为拟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最后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各研究方向未完成的接收推免生计划将纳入统招计划招生。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学习成绩优异,英语水平良好,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5.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

四、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

2.本科在校学习期间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证明自身水平和能力的资料,如外语考试成绩单(CET四、六级成绩单等)、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成果)等。

4.《四川音乐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5.《四川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6.各培养系(院)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组织程序

1.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根据教育部要求于2025年9月22日9:00起在我校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只可填报我校一个招生研究方向。考生按要求提交材料,逾期不接受补报和材料提交。

2.培养系(院)推免招生复试专家小组根据材料审核办法对申请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生处经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接我校复试通知后,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内确认接受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我校拟于2025年9月下旬陆续组织推免生复试,考生须按照《四川音乐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复试科目及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4.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且符合待录取条件的考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内确认接受待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5.拟录取考生须下载打印《四川音乐学院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调查表》《四川省研究生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到工作学习单位、档案管理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报告,并按要求将上述两项表格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zw@sccm.edu.cn,纸质原件自行妥善保管,新生报到时须提交。

六、复试方式及安排

1.我校复试方式及形式采取线下面试。

2.复试具体时间及场次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处官网(网址:
http://yjs.sccm.edu.cn/)后续公告。复试考生须按要求缴纳复试费。

七、录取

1.复试各科目成绩为百分制。科目成绩须达到相关研究方向的要求,复试综合成绩按照各科目占比进行核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科目成绩未达要求或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均不予录取。

2.根据接收推免生拟计划,各研究方向按复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在复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形下,以该研究方向专业主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仍相同,则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申请材料和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待录取资格,则从对应研究方向的合格生源中依次递补。

3.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推免生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行为或本科毕业前受到处分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5.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官网及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7.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八、学费和奖助政策

1.学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24]417号文以及四川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000元/年∙生,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年∙生。

2.奖助政策参照招生当年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文件,并结合四川音乐学院相关奖助政策执行。



九、其他

1.推免生不进行现场确认,以推免服务系统最终报考、录取信息为准。

2.已被录取的推免生,将随统考考生一起寄发录取通知书。

3.新生报到入学后,须按照学校相关安排参加新生专业复测和体检,专业复测和体检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研究生处负责接受申诉,各研究生培养系(院)应负责协助申诉的调查和处理。

5.本工作办法与国家最新发布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未尽事宜将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告。

招生单位:四川音乐学院 学校代码:10654 考点代码:5128 研究生处招生科咨询电话:028-85430277   邮箱:yzw@sccm.edu.cn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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