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推免”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按此计分办法进行“院系评价成绩”评定。“院系评价成绩”由科研成果得分和社会活动获奖得分两部分构成。
第二条 一切成果统计时间截止至当年度8月31日。
第三条 按照学校当年下发名额人数1:1.5的比例进行申报(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
第四条 同等条件下,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的同学可优先推荐。
第五条 以当年学校规定的成绩要求为标准进行申报,若有学生出现挂科、违纪等违反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的情况,则取消该生推免资格,空缺的推免名额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第六条 申报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北京电影学院应届本科生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交视为放弃,逾期不得补交材料。如过程中出现自愿放弃的情况,则该生需签定书面确认书,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1.科研成果得分:所有科研成果得分上限为30分,若超过按30分计算。
(1)论文类
独立完成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
核心期刊 |
20 |
14 |
6 |
正式刊物 |
10 |
7 |
3 |
注:以上刊物限有正式刊号的学术期刊。参评成果仅限本科阶段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专业相关获奖类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及其他 | |
市级以上 |
30 |
20 |
10 |
5 |
3 |
市级及市级以下、校级以上 |
10 |
8 |
5 |
3 |
1 |
校级及校级以下 |
8 |
6 |
4 |
2 |
0.5 |
注:参评成果仅限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类、视频论文类获奖。
(3)校内奖学金
获奖级别 |
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 |
学业奖学金二等奖 |
学业奖学金三等奖 |
单项奖 |
分值 |
10 |
4 |
2 |
2 |
2.社会活动获奖得分:所有社会活动得分上限为30分,若超过按30分计算。
(1)学生工作类荣誉称号
获奖级别 |
省部级 |
校级优秀干部 校级三好学生 |
校级优秀志愿者 |
分值 |
6 |
4 |
1 |
(2)一般社会活动获奖类
参与及 获奖类别 |
一等奖 (第一名) |
二等奖 (第二名) |
三等奖 (第三名) |
优秀奖及 其他奖 |
省部级及以上 |
10 |
4 |
2 |
1 |
校级以上 |
3 |
2 |
1 |
0.5 |
校级及以下 |
1 |
0.5 |
0.25 |
注:
① 参加社会活动获奖指各组织单位正式下发通知,面向全校学生组织参加的各类活动(含创作获奖)。获奖类别按主办单位级别分为省部级及以上、校级以上、校级及以下。
② 如果是集体奖项,需提交相关材料证明是主要参与成员方能加分,且加分减半。
③ 活动得奖、参与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3.以上计分不重复计算,相同成果按照最高得分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