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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设计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5-10-06 10:31 1257 来源:海文考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纲要和三年行动计划部署,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切实做好我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师政学工〔2025〕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聚焦关键领域急需人才的培养,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推进推免生遴选工作,通过高质量推免生遴选工作选拔和培养大量高层次创新人才。(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
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及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二、组织机构(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飞刘涛组员:刘伶谢青刘世军张涛彭馨弘蒋慧梁惠萍陈炜王娟李权通林国剑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及完成本单位推免生的校内外推荐工作。(二)专家审核小组组长:刘涛副组长:张涛组员:刘世军谢青蒋慧陈炜梁惠萍职责: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鉴定和选拔推荐工作。推荐结果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方可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三)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周飞副组长:刘伶组员:徐晨帆于静

3职责:负责监督推免工作全过程。三、推免工作安排(一)推荐项目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2.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推免生,包含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等。(二)推荐对象自愿申请推免生资格并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三)推免条件1.思想政治条件(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2.基本学业条件(1)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综合排名均在本专业35%(报名“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项目可放宽至50%),必修课无重修记录。同一课程成绩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2)外语要求:①修读大学英语公共课的,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应用能力测试(B级)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

4②修读日语公共课的,参加全国大学日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③修读韩国语公共课的,参加国际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成绩达到当次考试3级级别的分数线。3.破格条件申请人在学业和专业技能上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不受上述基本学业条件中第(2)点的限制。推免破格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参加学科竞赛荣获全国一等奖,其中学科竞赛项目范围应为教育部主办和学校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认定的一、二类项目(详见《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师政教学〔2023〕168号));(2)在中文核心期刊(含CSSCI、SSCI、SCI、EI等)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1篇以上;(3)在C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高水平设计作品(独著或第一作者)1篇以上。(四)选拔推荐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全面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选拔推荐综合成绩由课程成绩评价、科研创新评价及素质能力评价两部分组成,即综合成绩=(课程成绩评价*65%+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35%),选拔推荐涉及课程成绩的计算审定以及各种奖励、成果等必须统一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并以正式刊物、文件、获奖证书为准。

51.课程成绩评价(占比65%)。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已修读课程学习成绩计分:(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0.8+公共必修课平均成绩×0.2)×0.65。课程学习成绩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出具或者我院统一报教务处审定盖章。同一课程成绩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2.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占比35%),其中科研创新占比25%,素质能力评价占比10%。(1)科研创新评价(占比25%)。重点考查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主持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课题、高水平科研成果、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的表现。(除《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师政教学〔2023〕168号)规定的竞赛之外,其他需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认定。)学生以第一排名或第二排名(导师第一排名)所获课题、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大赛等专业成果按照所属级别分层次计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励,以最高分项计。科研创新评价满分100分。A.学生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所获竞赛获奖、专利及软著得分,同一作品只计最高分。不同等级的获奖计分如下:①国家级奖:其中一类竞赛一等奖计25分,二等奖计15分,三等奖计12分,入围奖、鼓励奖,统一计8分;其

6他国家级奖一等奖计15分,二等奖计12分,三等奖计9分,入围奖、鼓励奖,统一计5分。②省级奖:特等/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8分,三等奖计5分,入围奖、鼓励奖统一计3分。③专利:国家级发明专利计30分;新型实用专利、软件著作权计10分;外观专利计5分。(专利必须有相应证书方可计分。)B.学生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校期间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不含内部刊物和增刊):全国中文核心以上(含CSSCI、SSCI、SCI、EI等)发表学术论文1篇,独著25分,合著:第一作者15分;中文核心期刊、SSCI四区期刊、SCI三区、四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独著15分,合著:第一作者12分;其他一般期刊独著计4分(论文必须是在合法刊号刊物上公开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以上(含CSSCI、SSCI、SCI、EI等)发表作品,按版面计分,半个版面等于同级别论文35%,1个版面等于同级别论文75%,2个版面等于同级别论文1篇。C.学生以主要成员在校期间公开出版、主编、参编学术、文学、艺术等著作(具有ISBN书号),全国百佳以上出版社出版的著作,20万字以上独著40分,合著第二作者25分;其他一般著作,20万字以上独著20分,合著学生本人承担10万字以上,计12分;5万字以上计7分,1万字以上计4分,1万以下计3分(须提供承担工作量的佐证材料)。

7D.大创项目得分,按排名先后分配,其中第一作者计50%,其他均分、不计排名,国家级结题12分,在研8分;省(部)级结题9分,在研3分;延期的项目在原有等级基础之上减半。(二)素质能力评价(占比10%)。学院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心理素质、外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意识等方面的评价。如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五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以及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及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和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素质能力评价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素质能力各方面表现,突出德才兼备、知行合一。素质能力评价满分100分。A.参军入伍服兵役: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加40分;三等功加20分;“四有”优秀士兵嘉奖加8分;荣获嘉奖加6分;普通参军入伍服兵役加分4分。B.志愿服务:校内志愿服务时长按每小时0.1分计算,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C.组织管理能力:担任一年及以上的校院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团委副书记的学生干部,最高可加12分;担任校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学院党支部副书记,视其当学年履职态度、绩效表现等赋分,最高可加10分;担任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院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年级长,视其当学年履职态度、绩效表现等赋分,最高可加8分;担任班长、

8团支书、学习委员、学生党支部支委,视其当学年履职态度、绩效表现等赋分,最高可加6分;担任校院级各类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助理、其他班团干部、寝室长、学生党支部支委及支委助理,视其当学年履职态度、绩效表现等赋分,最高可加3分。该项由所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学生党支部书记或班级测评小组评议赋分,对履职不认真、不负责者可不予加分。有两项及以上学生干部任职的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D.荣誉称号: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团员加5分;校级五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宣传积极分子、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加3分;校级寒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宣传积极分子、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加2分;该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E.以负责人参加校级思想文化活动项目按1分/项得分,累计不超过3分。F.外语水平:通过CET4计8分;CET6计10分;日语N2计10分;韩语4级计8分。选拔推荐要求要坚持科学遴选,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的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9专家审核小组要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要从严把握。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材料进行严格细致审查,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科研成果,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与导师合作,本人第二作者且与学业相关的科研成果除外),与学业不相符的科研成果不得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3.推荐排名,申请人按推荐项目分类、以选拔推荐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百分制须60分为及格),推荐项目中细分了专业的,按专业排名。在分专业排名中,如出现某一专业因申请人数少于推免名额数而产生推免缺额时,接收单位可经学校同意,向相近专业征集调剂志愿,并组织选拔推荐后完成缺额。调剂后仍有缺额的,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收回推免名额。对于本办法规定的项目之外,若学校另有规定的,按学校规定计算;若学校未规定,其他需要加分的项目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相关事宜,并由申请人本人承担举证责任。(五)工作流程

101.学院提交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9月9日前,学院提交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通过官方渠道向全院师生公布。2.学生自主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按要求9月11日(星期四)17:30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3.学院审核。学院对申请学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核查相关课程是否合格,核查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志愿服务与荣誉表彰、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军入伍服兵役等情况,对有意愿且符合条件推免的学生进行排序,对选拔推荐的学生名单等情况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按不高于学院本科生毕业总人数10%的比例,将排序进行从高到低公示)。学生可同时报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及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推免生,最终按相应的排名取一项目。4.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学院根据推免名额和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本单位拟推荐学生名单和名次排序并完成公示和上报工作。5.学校审核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名单,向学校党委汇报同意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无异议,由学校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教育部录检通过后,被推荐的学生才能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四、监督机制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一

11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学院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学院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切实做好推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开、透明,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监督电话:0773-8996298,邮箱:sjxyjw@mailbox.gxnu.edu.cn。本办法由设计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设计学院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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