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实施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切实做好我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全国和全区2025年召开的推免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师政学工〔2025〕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窦武郭剑平成员:钟婉莹陶斌智李德进杨祝顺段再昱职责:全面负责学院推荐和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二)专家审核小组组长:陶斌智成员:段海风吴高李志锴张融
职责: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鉴定和推荐工作。(三)推免工作监督小组组长:钟婉莹成员:杨祝顺苏爽陈芳宇职责:负责监督推免全过程。二、推免项目、对象及名额安排(一)推荐项目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2.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推免生,包含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等。(二)推荐对象自愿申请推免生资格并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三、选拔条件(一)思想政治条件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4.思想品德评定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思想品德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推免流程。(二)基本学业条件1.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5%。同一课程成绩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
2.外语要求: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3.破格条件:申请人在学业和专业技能上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不受上述基本学业条件中第2点的限制。(1)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学科竞赛荣获全国一等奖(含特等奖、金奖),其中学科竞赛项目范围应为教育部主办和学校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认定的一、二类项目(详见《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师政教学〔2023〕168号));(2)在校期间,以广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SCI(含扩展版)上发表与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1篇以上。(三)选拔推荐选拔推荐综合成绩由课程成绩评价、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两部分组成,即综合成绩=(课程成绩评价×65%+科研创新素质能力评价×35%)。1.课程成绩评价(占比65%)。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已修读课程学习成绩计分:(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0.8+公共必修课平均成绩×0.2)×0.65。课程学习成绩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明确截止时间审定出具。同一课程成绩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2.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占比35%)。(1)科研创新评价(30%)。此项目满分100分,超出的按100分计。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与导师合作,本人第二作者且与学业相关的科研成果除外),与学
业不相符的科研成果不得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申请人的业绩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①学科(技能)竞赛、学术科技竞赛类:申请人在校期间获得地厅级及以上的法学专业相关竞赛、科技创新竞赛等奖励,按表1加分。地厅级以上竞赛获奖或项目立项,团队排名第一者按相应标准60%赋分,排名第二者按相应标准30%赋分,排名第三者按相应标准10%赋分,团队其他成员不计分(须提供立项书或结项证明,个人排名以项目主持人为第一排名),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励,以最高分项计。表1学科(技能)竞赛、学术科技获奖加分标准等级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特/一(金奖)1595二(银奖)1273三(铜奖)952大创项目在研740大创项目结项优秀9良好8合格7优秀6良好5合格40②论文发表:申请人以广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有ISSN或CN刊号)发表与法学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的,按表2加分(半月刊、旬刊、周刊及单期超过50篇的期刊不计分)。加分应有出版刊物作为依据。不同论文可累计加分,被转载的论文按转载最高级刊物计分。学院指导教师排名第一的,学生排名提前一位认定。
表2学术论文加分标准期刊类别作者类别CSSCI来源期刊、CSSCI来源集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一般期刊学术会议论文集独著10721合著(第一作者)7510.5合著(第二作者)5300(2)素质能力评价(占比5%)。此项目满分100分,超出的按100分计。素质能力评价基础分为申请者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申请者在校期间有6个月(含)以上境内(外)高校交流访学、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或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的,加2分/类,不同类型项目可累计加分。志愿服务限定在参加自治区级以上重大活动志愿服务并获得主办方发放的志愿服务证书或表彰的;在国际组织实习限定在“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gj.ncss.cn/上包含的国际组织且实习至少3个月及以上。3.推荐排名学院根据申请人课程成绩评价、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最终成绩,按照不高于学院本科毕业生总人数10%的比例进行排名公示。最终成绩不足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不予推荐。四、推荐流程
(一)公布推免方案。9月10日前,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通过官方渠道向全院师生公布。(二)学生自主申请。9月12日前,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学生可同时报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及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推免生,最终按相应的排名取一项目。(三)学院审核。9月13日前,学院对申请学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核查相关课程是否合格,核查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志愿服务与荣誉表彰、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军入伍服兵役等情况,对有意愿且符合条件推免的学生进行排序,对选拔推荐的学生名单等情况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四)学院推荐。9月16日前,学院根据推免名额和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本单位拟推荐学生名单和名次排序并完成公示。(五)学校审核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名单,向学校党委汇报同意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无异议,由学校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教育部录检通过后,被推荐的学生才能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六)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须从学院推荐公示名单中公开招募,由校团委另行推荐并进行公示。五、监督机制(一)推免生须在最后一学年保持良好学业表现和思想品德。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
1.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2.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的;3.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的;4.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的。(二)推免全程由法学院纪委负责监督,如对推免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学院纪委反馈,法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773-3696001,邮箱:gxsdfxyjw@163.com。六、本方案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2026年申请推免学生科研创新成果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