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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5-10-05 16:16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纲要和三年行动计划部署,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切实做好我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全国和全区2025年召开的推免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以及《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聚焦关键领域急需人才的培养,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推进推免生遴选工作,通过高质量推免生遴选工作选拔和培养大量高层次创新人才。(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
2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及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二、组织机构为确保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及学院推免生的校内外推荐工作。名单如下:组长:徐毅颜小华副组长:黄琳蓝武陈国保组员:江田祥王本涛张燕付延慧常诗悦张婷婷学院设推免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推免全过程。名单如下:组长:刘莹组员:沈继松蒋政权
3学院设专家审核小组,由相关学科专业5名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教师组成,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鉴定和推荐工作。三、推荐项目、对象及名额(一)推荐项目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2.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推免生,包含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等。(二)推荐对象自愿申请推免生资格并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三)推荐名额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聚焦强国纲要和三年行动计划部署的重大任务,根据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各学院(部)学科建设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双一流”建设等实际,以及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推免生工作方案确定推免项目、推免生名额。学院推荐公示后,学校方将名额下发到各学院。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分配到学院的名额,根据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对专业人才的需求,结合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实际,确定推荐名额分配。四、推荐条件(一)思想政治条件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4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二)基本学业条件1.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5%(报名“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项目可放宽至前50%)。同一课程成绩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所修专业必修课首次考试不合格≤2门。2.外语要求。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3.破格条件。申请人在学业和专业技能上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不受上述基本学业条件中第2点的限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本单位推免生工作细则进行审查并择优排名后,确定入围选拔推荐名单。具体如下:(1)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作为主力成员(团队成员不足3人的,排名前1;团队成员超过3人、不足10人的,排名前2)参加学科竞赛荣获全国一等奖(含特等奖、金奖),其中学科竞赛项目范围应为教育部主办和学校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认定的一、二类项目(详见《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师政教学〔2023〕168号));
5(2)在专业学术期刊(SCI,SSCI和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科研论文1篇以上。(独著或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且第一单位署名为“广西师范大学”)五、选拔推荐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进行全面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选拔推荐综合成绩由课程成绩评价、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两部分组成,即综合成绩=(课程成绩评价*65%+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35%),选拔推荐涉及课程成绩以学院报学校教务处审定时间为准,各种奖励、成果等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并以正式刊物、文件、获奖证书为准。(一)课程成绩评价(占比65%)。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已修读课程学习成绩计分:(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0.8+公共必修课平均成绩×0.2)×0.65。同一课程成绩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注:专业必修课课程代码为:BJ类教师教育必修(师范专业)、BK类学科专业必修、BZ类专业拓展必修;公共必修课课程代码为:BT类通识必修、BS类实践教学必修)(二)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占比35%)。重点考查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主持与学业相关的课题、高水平科研成果、专利、学科竞赛(原则上参照学校认定的本科生学科竞赛清单项目,详见师政教学〔2023〕168号文件)等方面的表现。科研创新能力占90%,素质能力评价占10%。
61.科研创新能力(占90%)。科研创新能力分≥100分的,按100分计;<100分的,按实际加分计(具体计分细则见附件1)。专家审核小组评议主要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进行评议。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要从严把握。2.素质能力评价(占比10%)。注重全面发展,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和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素质能力评价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素质能力各方面表现,突出德才兼备、知行合一。素质能力评价计分≥100分的,按100分计;<100分的,按实际加分计,不同类型项目可累计加分。具体计分办法如下:(1)申请人在校期间有6个月(含)以上,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的,境内(外)高校交流访学的,加10分;(2)申请人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的,加20分。在参军入伍服兵役及民兵预备役期间,有以下情形者,在20分的基础上累计加分:①在部队立三等功及以上加10分;②在服役期荣获嘉奖、“四有”优秀士兵嘉奖加5分;(3)申请人在校期间参加自治区级以上重大活动志愿服务并获得主办方发放的志愿服务证书或表彰的,加10分(限加1项);
7(4)申请人在校期间有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的,加10分。要求在“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上包含的国际组织,且实习至少3个月及以上(网址:https://gi.ncss.cn/)。(三)推荐排名及向学校推荐规则学院以选拔推荐综合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名(按百分制须60分为及格),对选拔推荐的学生名单等情况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按不高于学院本科生毕业总人数10%比例,将排序进行从高到低公示)。学生可同时报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及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推免生。报多个项目的,须对项目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最终按相应的排名取一项目。六、工作流程(一)方案制定。学院9月10日前向学校提交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通过官方渠道向全院师生公布。(二)学生自主申请(9月10日-11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大学英语(CET)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提供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三)学院审核。9月13日前,学院对申请学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有意愿且符合条件推免的学生进行排序,对选拔推荐的学生名单等情况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按不高于学院本科生毕业总人数10%比例,将排序进行从高到低公示)。
8(四)学院推荐。9月16日前,学院根据学校下发的推免名额和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本单位拟推荐学生名单和名次排序并完成公示。学院(部)要及时将拟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并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五)学校审核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名单,向学校党委汇报同意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无异议,由学校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教育部录检通过后,被推荐的学生才能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六、监督机制(一)推免工作秉承择优推荐原则,学院将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将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的意见和对结果的异议纳入本单位信访举报、申诉受理机制,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二)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三)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9监督电话:0773-2812961监督信箱:wlxyjw@163.com本办法由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附件:1.2026年推免科研创新能力计分细则2.《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025年推免资格申请表》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025年9月10日

附件1:2026年推免科研创新能力计分细则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材料进行严格细致审查,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科研成果,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科研创新能力分由课题项目类、高水平科研成果(论文)类和学科专业竞赛类三部分组成,分别占比30%、40%、30%。各部分最高不超过100分,大于100分,按100分计;小于等于100分的,按实际得分计。具体计分办法如下:一、课题或项目类:申请人在校期间主持课题或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区级及以上并结项。重点考查与拟申请就读专业方向相关的课题、项目成果。同一课题(或项目)只记最高级别加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限填5项。类别级别分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按结题评价等级计分,优秀12分、良好10分、中等6分、合格4分(2024年以后结题项目合格5分)省部级按结题评价等级计分,优秀8分、良好6分、中等4分、合格2分(2024年以后结题项目合格3分)其他课题项目国家级结题15分/立项10分省部级结题10分/立项8分

11注:团队合作的分值:①二人合作,第一、二名成员得分分别为60%、40%;②三人合作,三名成员得分分别为50%、30%、20%;③四人合作,成员得分分别为40%、30%、20%、10%;④五人合作,成员得分分别为40%、20%、15%、15%、10%;⑤成员超过五人的:前五名的成员的得分分别为30%、18%、15%、15%、12%;排名不在前五名的成员共同平分剩余10%总分。⑥参与型的课题最多只能加2个课题的分值。二、高水平科研成果(论文)类:在学科专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重点考查与拟申请就读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成果。论文级别分层次计分,刊发不同的文章可累计加分(在无影响因子刊物发表论文累加≤4分),被转载的论文按转载最高级刊物计分。对申请者提交的多篇(限填5项)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申请人作者排序为前2方可计分,相关成果(论文)级别、类型由学院专家组认定。刊物级别分数C刊、中文核心期刊C刊A类35B类30C类25中文核心、C刊括展版、CSCDD类20一般期刊复合影响因子≥1121>复合影响因子≥0.58

120.5>复合影响因子6无影响因子2学术会议论文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4分仅限第一作者或排名第二(指导教师第一),加分不超过3篇(以纸质版论文集为准)国家一级学会分会主办的学术会议3分省级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2分学院本科生论文竞赛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注:1.在外文期刊发表论文,刊物级别参考学院教师科研奖励规则的计分办法。2.合作发表论文的分值:①二人合作发表论文,第一、二作者得分分别为60%、40%,与学院1名老师合作发表论文,按照学生独立发表计分;②三人合作发表论文,前2名作者得分分别为50%、30%;与学院1名老师合作发表论文,两名学生作者得分依次为60%、40%;③四人合作发表论文的,前2名作者得分分别为40%、30%;与学院1名老师合作发表论文,前2名学生作者得分依次为50%、30%;④五人合作发表论文的,前2名作者得分分别为40%、20%;与学院1名老师合作发表论文,前2学生作者得分依次为40%、30%;⑤作者超过五人的,不纳入计分项目。⑥与学院2名及以上老师合作发表论文,最多只计前2名学生,得分依次为25%、15%。

133.发表的论文必须见刊,且发表刊物能在中国知网、万方和维普可查;如已见刊刊物明确为增刊、专刊的,计1/4的正刊分值,网络版不纳入计分项目。4.在校期间,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与导师合作,本人第二作者且与学业相关的科研成果除外),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5.所有期刊每期刊发的文章数量大于等于50篇,则对应分值减半。(3)学科专业竞赛获奖原则上参照学校认定的本科生学科竞赛清单项目,详见师政教学〔2023〕168号文件。与学院学科专业相关的各级各类赛事未列入赛事类别的,由学院专家组一事一议参照二类、三类竞赛认定。申请人限填5项。学科专业竞赛分类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类竞赛40分30分25分二类竞赛25分20分15分三类竞赛15分10分8分注:①竞赛项目均取前三等级奖对应计分。金奖、银奖、铜奖对应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同一项目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加分。②以团队形式参加的竞赛项目获奖,起主要作用者(团队成员不足3人的,排名前1;团队成员超过3人、不足10人的,排名前2;团队成员超过10人的,排名成员总数的前30%),按相应标准分值70%计分;起次要作用者,按相应标准分值30%计分。

14③不限以团体或个人形式参加的竞赛项目,如果只有1人参赛,按相应标准分值70%计分,仅以个人形式参加的项目(如全区师范生演讲比赛和全区师范生教学技能比赛等),按相应标准分值计分。④同一赛事参与者的奖项计分不超过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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