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实施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全国和全区2025年召开的推免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聚焦关键领域急需人才的培养,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推进推免生遴选工作,通过高质量推免生遴选工作选拔和培养大量高层次创新人才。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及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机构
因人事变动,结合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际,决定调整广西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 长:孙杰远
副组长:黄晓娟 李先贤 沈星灿
成 员:吴 骞 于 雷 伍尚海 李宇杰 李 颖
马焕灵 江庆彬 魏代会 侯莉敏 成 军
蔡 兵
职 责:全面负责推荐和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推荐工作方案制定、推免名额的确定和推免名单的审核工作。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处),由学生工作部(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职 责:负责推荐和接收推免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由广西师范大学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设置推免生遴选工作普通遴选组、专项遴选组和推免监督组三个工作组,负责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的具体执行。
普通遴选组:负责本校普通计划推免生的遴选推荐工作,核报相关数据,由学生工作部(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专项遴选组:负责研究生支教团遴选推荐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双选会”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校团委、教务处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推免监督组:负责监督推免工作,督查各学院(部)推免工作监督小组实施全过程监督工作。由党风廉政办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党风廉政办、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相关负责人、机关纪委书记、各学院(部)纪委书记。
(二)学院(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机构
学院(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分管本科教学负责人、学科专业负责人、学工干部、本科教学秘书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部)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及完成本单位推免生的校内外推荐工作,学院(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单位推免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相关学科专业组成包括5名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教师的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鉴定和推荐工作,推荐结果需经学院(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方可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部)成立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负责监督推免全过程。
三、推荐工作安排
(一)推荐项目
1.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
2. 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推免生,包含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等。
(二)推荐对象
自愿申请推免生资格并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推荐条件
1. 思想政治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 基本学业条件
(1)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5%(报名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项目可放宽至前50%)。同一课程成绩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
(2)外语要求
①非外语普通专业: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②体育、艺术类专业: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应用能力测试(B级)不低于60分。
③外语专业:英语专业应通过英语专业全国四级考试,其他外语专业的要求与英语专业要求相当。
3. 破格条件
申请人在学业和专业技能上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不受上述基本学业条件中第2点的限制。各学院(部)遴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推免生工作细则进行审查并择优排名后,确定入围选拔推荐名单。各学院(部)制定的推免破格条件可高于学校规定,如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学科竞赛荣获全国一等奖(含特等奖、金奖),其中学科竞赛项目范围应为教育部主办和学校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认定的一、二类项目(详见《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科研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1篇以上;艺术类学生获得国家级及以上比赛一等奖;体育类学生获得国家级(如全运会、大运会、锦标赛)及以上比赛前三名,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四)推荐名额分配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聚焦《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实施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各学院(部)学科建设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双一流”建设等实际,以及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推免生工作方案,确定推免项目、推免生名额(另行通知)。
(五)选拔推荐
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进行全面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选拔推荐综合成绩由课程成绩评价、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两部分组成,即综合成绩=(课程成绩评价*65%+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35%),选拔推荐涉及课程成绩的计算审定以及各种奖励、成果等必须统一明确截止日期,并以正式刊物、文件、获奖证书为准。
1. 课程成绩评价(占比65%)。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已修读课程学习成绩计分:(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0.8+公共必修课平均成绩×0.2)×0.65。课程学习成绩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明确截止时间审定出具或者学院(部)统一明确截止时间报教务处审定盖章。同一课程成绩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
2. 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占比35%)。重点考查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主持与学业相关的课题、高水平科研成果、专利、学科竞赛(原则上参照学校认定的本科生学科竞赛清单项目,详见《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方面的表现。如申请人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的科技创新及某单项三等奖及以上;艺术类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三等奖以上;体育类学生获得各类全国性重要赛事前8名以上;在学科专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理工科类本科学生以前2作者排序或人文社科类、艺术体育类本科学生以前2作者排序所发表论文、认定的科技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此外,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及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和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素质能力评价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素质能力各方面表现,突出德才兼备、知行合一。
要坚持科学遴选,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各学院(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以上标准的实施细则和计分标准,要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有本硕培养(分流)的专业可单列细则,推免名额可适当倾斜(限推荐本校)。
专家审核小组要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要从严把握。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材料进行严格细致审查,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科研成果,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与导师合作,本人第二作者且与学业相关的科研成果除外),与学业不相符的科研成果不得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3. 推荐排名
申请人按推荐项目分类、以选拔推荐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百分制须60分为及格),推荐项目中细分了专业的,按专业排名。在分专业排名中,如出现某一专业因申请人数少于推免名额数而产生推免缺额时,接收单位可经学校同意,向相近专业征集调剂志愿,并组织选拔推荐后完成缺额。调剂后仍有缺额的,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收回推免名额。
(六)工作流程
1. 学院(部)、单位提交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9月10日前各学院(部)、单位提交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须明确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及专家审核小组成员,且对学生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占比35%)要有细则。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通过官方渠道向全院师生公布。
2. 学生自主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按要求向所在学院(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3. 学院(部)审核。9月13日前,各学院(部)对申请学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核查相关课程是否合格,核查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志愿服务与荣誉表彰、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军入伍服兵役等情况,对有意愿且符合条件推免的学生进行排序,对选拔推荐的学生名单等情况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按不高于学院本科生毕业总人数10%比例,将排序进行从高到低公示)。学生可同时报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及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推免生,最终按相应的排名取一项目。
4. 学院(部)推荐。学校下发各学院(部)推荐指标,9月16日前,学院(部)根据推免名额和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本单位拟推荐学生名单和名次排序并完成公示。学院(部)要及时将拟推荐学生的成绩单(教务处盖章扫描成PDF格式,命名规则为证件号码_姓名.pdf)以及附件(1~3)等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并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 学校审核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名单,向学校党委汇报同意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无异议,由学校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教育部录检通过后,被推荐的学生才能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
6.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推免生(如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等)须严格按照学校推免方案进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须从各学院(部)推荐公示名单中公开招募,由校团委另行推荐并进行公示。
四、监督机制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二级单位纪委的监督作用,切实做好推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开、透明。要将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的意见和对结果的异议纳入本单位信访举报、申诉受理机制,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部)、单位报备声明。
学院(部)、各单位未按本办法执行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人追责。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者进行依法处理。监督电话:0773-5803280,邮箱:gxsdjyb@mailbox.gxnu.edu.cn。
五、本方案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
读硕士研究生选拔推荐名单汇总表
2. 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申报推免生在选拔推荐中名
次靠前但未获得推免资格情况表
3. 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推免生数据上报表(电子版)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选拔推荐名单汇总表
培养单位(盖章): | ||||||||||||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拟报考专业名称 |
拟报考院校 |
被推荐学生所在学院及毕业专业 |
被推荐学生所在专业同年级人数 |
思政品德考核是否合格 |
综合成绩 |
被推荐学生所在专业所有申报推免学生中选拔推荐名次 |
外语通过等级及通过时间 | ||
课程 成绩 评价 (65%) |
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35%) |
合计 | ||||||||||
附件2
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申报推免生在选拔推荐中
名次靠前但未获得推免资格情况表
培养单位名称(盖章):
专业名称 |
姓名 |
本专业人数 |
选拔推荐综合成绩及名次 |
未获推免原因 |
注:1. 只需填写排名比获推荐学生靠前的名单;
2. 未获推免资格原因可简单说明,如:外语未达要求,自愿放弃,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要求等。
附件3
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推免生数据上报表(电子版)
xh |
dwdm |
yxsdm |
yxsmc |
zydm |
zymc |
Xm |
zjhm |
zcxh |
xb |
tjlx |
pmfs |
zhcj |
zhmc |
pmrs |
gpa |
Dxbcdwdm |
bz |
序号 |
单位 代码 |
本科院系所代码 |
本科院系所名称 |
本科专业代码 |
本科专业名称 |
姓名 |
证件 号码 |
注册 学号 |
性别 |
推荐 类型 |
排名 方式 |
综合成绩 |
综合 名次 |
排名 人数 |
平均成绩点数 |
定向或 补偿单位 代码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