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坚持以德为先,全面发展,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制定本推免管理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德为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严格遵守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坚持全面发展。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学业表现,也要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能力以及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引导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选拔以过程性评价为主,以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原则上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坚持公平公正。强化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营造公平竞争、科学选拔、择优推荐的推免工作环境,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坚持分级管理。推免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领导,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学院根据本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制定推免管理细则,明确推免生选拔范围及条件、各专业指标分配原则、推免生选拔办法等。推免管理细则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报学校审定后,向全院学生公布并严格执行。原则上已公布的学院推免管理细则不随意调整。
二、学院推免工作相关机构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等教师代表为成员,全面负责本院推免工作,包括细则与方案制定、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名单审定、公示与上报等工作。
(二)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推免工作遴选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分管领导,教学、学工、科研管理人员,院团委及教师代表等,负责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荐遴选工作,其中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学生学业成绩,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审核学生思想政治表现。
(三)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专家审核小组,由计算机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负责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的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与学业无关、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三、推免生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选拔范围
报名者应为在籍在册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辅修、“中高”计划、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预科等国家政策不予推免的学生)。
(二)报名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
3.在校期间无任何因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记录,报名时无尚未解除的其它违纪处分。
4.学生在校期间现有德育考评总评成绩平均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30%。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生前6个学期当前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必修课程修读合格,且无补考记录。学生前6学期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课程修读合格,且总学分绩点(GPA)在本年级专业学生中排名前30%。
6.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7.曾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8.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获480分(含)以上成绩或通过外语六级考试;获取时间为在校期间,且不晚于当年推免工作开始日期。
四、推免生选拔流程
(一)符合推免生选拔范围及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申请,填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2026届报名申请学生在校期间业绩清单》(附件3),并提供所有考核证明材料,且涉及相关证明材料为在校期间截止当年推免工作开始日期前获得。
(二)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报名参加推免遴选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与学业无关、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审核鉴定及答辩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3日。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计入综合评议加分。
(三)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生当前专业前6个学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范围的已修课程加权平均分(公共选修课因修读学期不确定不计入)和综合素质成绩的占比进行折算确定遴选考核成绩,并根据遴选考核成绩按专业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生课程加权平均分予以排名推荐。按照学校公布的各专业推免指标,各专业分别增加2名候补人选。
(四)拟推免生名单及拟候补人选学生名单在学院办公区醒目位置和学院网站主页公示3日。公示期间,若有学生被取消拟推免资格或放弃拟推免资格,可由本专业已公示的候补学生顺延递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2日。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推免生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遴选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学生当前专业前6个学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范围的已修课程加权平均分(公共选修课因修读学期不确定不计入)和综合素质加分两部分组成。
已修课程加权平均分由学生已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确定,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Σ课程成绩*学分
课程加权平均分 = —————————
Σ学分
综合素质加分由学科竞赛类、科研成果类、社会实践类、外语能力类和其他类五个模块构成,满分10分,保留两位小数。其中学科竞赛类满分5分,科研成果类满分4分,社会实践类、外语能力类、其他类满分各2分。综合素质加分细则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6届推免生综合素质加分细则》及附件1《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计算机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加分实施细则》。
六、推免程序及要求
(一)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年度推免工作通知要求,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包含组织机构、专业推免指标及候补人选指标、专家审核小组、本学院综合素质加分细则、推荐工作流程等,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报学校审定后,在学院办公区醒目位置和学院网站主页公布并严格执行。
(二)学生根据学院公布的推免实施方案,自愿提交参加推免遴选报名申请。学生在提交推免申请时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填写信息和提交资料属实;承诺不随意放弃推免资格,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后,因放弃推免资格造成推免指标作废的学生,学校将在学生档案、学生登记表中如实记载。
(三)推免工作实施回避制度。参与推免工作的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五)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资格: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2.受记过及以上校纪校规处分或受刑事、行政处罚;3.有学术不诚信行为;4.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六)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开和公平,及时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学院设置督导举报电话028-85966901、邮箱jsjxy@cuit.edu.cn等,全程接受监督。
(七)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学院授权党政办公室负责对本管理细则进行解释。
(八)如国家、学校推免政策发生变化,则依据国家、学校的规定执行。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计算机学院
2025年8月23日
附件1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计算机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加分实施细则
一、学科竞赛类(满分5分)
项目类别 |
项目 |
计分 | |||||
国家级 一等奖 |
国家级 二等奖 |
国家级 三等奖 |
省级 一等奖 |
省级 二等奖 |
省级 三等奖 | ||
A类 (累计不超过5分)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5分/项 |
4分/项 |
3分/项 |
2分/项 |
1.5分/项 |
1分/项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 |||||||
B1类 (累计不超过2分)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2分/项 |
1.5分/项 |
1分/项 |
0.5分/项 |
0.25分/项 |
/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 |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
其他B类(累计不超过1分) |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
1分/项 |
0.75分/项 |
0.5分/项 |
0.25分/项 |
/ |
/ |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 |||||||
未来设计师·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系统能力大赛 | |||||||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 |||||||
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 | |||||||
码蹄杯全国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 | |||||||
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 | |||||||
四川省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 | |||||||
睿抗机器人开发者大赛(RAICOM) | |||||||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
说明:
1.同一项竞赛不重复计算,以最高级别为准。
2. 设置为金奖、银奖、铜奖的学科竞赛,则分别对应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认定。
3. 设置有特等奖的学科竞赛,则其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对应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认定。
4. B类学科竞赛累计不超过2分。
二、科研成果类(满分4分)
类型 |
SCI一区 CCF会议/期刊A类 |
SCI二区 |
SCI三区 CCF会议/期刊B类 |
SCI四区 EI期刊 |
科学研究论文 |
1分/篇 |
0.6分/篇 |
0.4分/篇 |
0.2分/篇 |
国家发明专利 |
0.5分/项 |
说明:
1. 论文必须是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见刊不晚于当年推免工作开始日期。
2. 国家发明专利必须已授权。
3. EI期刊不包括EI会议论文。
4. 第一单位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5. 成果必须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6. 成果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关。
7. 期刊与会议同类论文,算最高分,不累加。
8. 以发表时中科院分区为准,预警期刊不计分。
三、社会实践类(满分2分)
名称 |
级别 |
加分标准 |
表彰单位 |
大学生年度人物 |
国家级 |
2分/项 |
教育部、人民日报社 |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
国家级 |
2分/项 |
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 |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
国家级 |
2分/项 |
共青团中央 |
省级 |
1分/项 |
共青团四川省委 | |
“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国家级 |
2分/项 |
共青团中央 |
省级 |
1分/项 |
共青团四川省委 | |
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个人荣誉 |
国家级 |
2分/项 |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 |
省级 |
1分/项 |
四川省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 | |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 |
省级 |
1分/项 |
共青团四川省委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青春榜样” |
校级 |
0.5分/项 |
中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优秀共产党员” |
校级 |
0.5分/项 |
中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校级 |
0.5分/项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
说明:同一种荣誉称号及奖项不能重复加分,加分只计一次。
四、外语能力类(满分2分)
加分项目类别 |
加分标准 | |
英语等级证书(非英语专业) |
CET-6级580分及以上 |
1.5分/项 |
CET-6级425分-580分(不含) |
0.5分/项 | |
TOEFL(托福)考试成绩 |
95分及以上 |
1.5分/项 |
80分-95分(不含) |
1分/项 | |
IELTS(雅思)考试成绩 |
7.0分及以上 |
1.5分/项 |
6.0分-7.0分(不含) |
1分/项 |
五、其他类(满分2分)
加分项目类别 |
加分标准 |
备注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1分 |
未受任何处分 |
参加国际组织实习 |
1分/项 |
满3个月及以上(同一个国际组织的多段实习经历不予叠加计算) |
说明:由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牵头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