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所在学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考核方式
分期分批组织复试考核,对于所在学校距我校较远的考生,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采用远程视频等考核方式。复试教师主要就专业知识进行提问。复试结束后,由复试教师根据考生的表现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做为该考生的最终成绩。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复试教师提问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考生作答,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应不少于15分钟。
外语听说测试:约5分钟/考生,采取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
综合素质考核:复试教师提问相关综合素质问题,考生作答,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应不少于10分钟。
三、复试成绩及录取原则
(一)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由前六个学期平均学分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外语听说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四部分组成,均为百分制,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前六个学期平均学分成绩×40%+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20%+外语听说测试成绩×10%。
所有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 二 )拟录取原则
1、所有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接收;
2、按照复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未被录取,按调剂志愿录取,录满为止;
4、复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根据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或接收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的。
五、其他事项
1.本办法由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若通过我院推免生复试,请考生慎重考虑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对于已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我校不予取消。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
4.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学院有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