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获得所在学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
二、复试工作安排
1、专业综合面试考核方式: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每位考生面试回答5个问题,综合面试总时间不超过10-15分钟。
2、考核内容:
1) 基础知识及基本理论,专业基本知识;
2) 本专业领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素质和能力;
3) 实践能力(实验技能及计算机能力);
4) 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
5) 对所学专业的认识等;
6) 外语听说测试等。
3、评分说明:
考核成员按“专业综合面试考核表”中给出的评分准则进行评分。要求:
1) 每位考核成员提出的问题,在考生回答完毕后,必须明确评判答题情况(共分为五个档次,分别为完全正确、正确、基本正确、一般和基本不正确)。填表时,填写分数(90、80、70、60、50)。
2) 非提问本题的考核人员给分时,可以同意提问者的评判结果,也可以选择提问者的评判结果的上一级或下一级结果。但如果选择高两级或低两级及以上结果的,本题的评判结果自动作废,不计入考生的平均分数。
3) 每一名考核成员对同一名考生提出的问题数量不允许超过1题。
4) 每位考核成员参考考生的专业素质考核成绩打分。
5) 考核完成后,将考核表交给秘书进行成绩汇总。
三、复试成绩及录取原则
复试总成绩百分计,具体构成如下:
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80%+外语听说测试×20%。
加权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50%+平均学分绩×50%。
拟录取原则:
1、复试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接收。
2、复试外语听说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接收。
3、按照复试总成绩排名(不分申报的推免指标类型)择优录取。
4、复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根据专业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或接收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的。
五、其他事项
1.本办法由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若通过我院推免生复试,请考生慎重考虑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对于已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我校不予取消。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