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4修订)》(西南石大教〔2024〕55号)《关于在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教务〔2025〕112号)和《西南石油大学艺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德为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严格遵守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坚持全面发展。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学业表现,也要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能力以及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引导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选拔以过程性评价为主,以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坚持公平公正。强化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营造公平竞争、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推免工作环境,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艺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焦道利
成 员:夏 艳 何 姗 王韦皓 张晓峰 秦 敏 彭 韦 但午剑 张一骢
秘 书:雷 婷 朱 蕊
(二)成立艺术学院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王韦皓
成 员:何 姗 江 霄 但午剑 张一骢 李 序
(三)成立艺术学院推免督导小组
组 长:何 姗
成 员:王韦皓 张晓峰 彭 韦 秦 敏 王 娜
三、推免生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推免生选拔范围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内录取并在我校就读的应届拟毕业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以及“中高计划”等培养项目的学生)。
(二)报名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因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记录,报名时无尚未解除的其它违纪处分;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所在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前三年所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无未修、补考(不含因缓考参加的补考)、旷考、取消资格记录;
5.所修课程首次考核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居所在专业年级前40%,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居所在专业年级前40%,排名统计时间均以所在学院规定为准;
6.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国家同等标准执行;
7.学生于影视类作品中担任主创(导演、编剧、摄影或后期并排名第一)在相关学科竞赛或国内外专业赛事中获得省级二等奖或国家三等奖及以上;学生于播音主持类作品(展演)中担任主创(主持人、出镜记者、配音、解说、朗诵等)在相关学科竞赛或国内外专业赛事中获得省级三等奖或国家优秀奖及以上;学生于演艺类作品(展演)中担任主要演员,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的专业比赛或展演中获得市区级三等奖或省级优秀奖及以上;相关学科竞赛、国内外专业赛事或展演认定目录参见附件3和附件4;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四、推免指标分配
(一)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色以及应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和人数,确定各专业的推免指标及候补人选指标,候补人选指标数按专业推免指标数的20%计算(计算结果不足1人的按1人计)。
专业
推免指标
候补人选指标
广播电视编导
5
1
播音与主持艺术
5
1
表演
2
1
(二)学院的推免指标只能用于推荐本学院的本科学生,若学院某专业未能完成推免指标,剩余指标分配给其他专业。
五、推免生确定
符合本细则推免生选拔范围及条件规定的在校本科学生均可自愿报名申请参加所在专业的推免生选拔。学院根据参加推免遴选学生的遴选考核成绩,按专业由高到低确定拟推免生及候补人选。
(一)成绩构成
遴选考核成绩包括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两部分,其中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所占比例为8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所占比例为20%。
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由学生所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按照公式“50+平均学分绩点×10”计算确定,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推免平均学分绩点以本科教学服务平台统计数据为准。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由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外语及计算机水平、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学习、体育特长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科研与专业能力和社会实践考核指标构成,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中综合素质测评所占比例为50%,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外语及计算机水平、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学习、体育艺术特长等所占比例为50%。
(二)成绩计算方法
遴选考核成绩(100分)=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8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20﹪
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50+所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10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综合素质测评×50﹪+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外语及计算机水平、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学习、体育艺术特长等综合能力加分×50﹪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前三年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
综合能力加分=N/所有加分项最高分求和×100,N为专业遴选学生本人综合能力加分求和
(三)加分项目或成果证明材料有效期:大学入校日至推免遴选当年8月31日。
(四)计分总原则
1.科研成果和作品内容必须与申报推免的专业相关;
2.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重复计分;
3.集体合作创作作品的第一作者按相应分数的60%计分,第二作者按40%计分,第三作者按20%计分,其他作者均按10%计分;国家级A+类竞赛的第一作者按相应分数的80%计分,第二作者按70%计分,第三作者按60%计分,第四作者按50%计分,第五作者按40%计分,其他作者均按20%计分;
4.文艺汇演中,担任主演按相应分数的50%计分,其他演员减半;
5.所有项目均需提供作品、证书原件或有效证明。
(五)计分明细
1.竞赛获奖:该项不超过100分
竞赛类别
竞赛名称或范围
获奖等级
加分
国家级
A+类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专业竞赛及展演认定一览表附件3-4中对标国家级A+类竞赛项目
一等奖
100
二等奖
90
三等奖
80
A类
列入艺术学院推免研究生学科竞赛、专业竞赛及展演认定一览表附件3-4中国家级A类竞赛项目
一等奖
70
二等奖
60
三等奖
40
注:国际级、国家级权威赛事按照国家级A+学科竞赛标准执行。
2.科研成果:该项不超过80分
期刊级别
分值
备注
SCI、SSCI、CSSCI
80
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期刊发表论文,论文内容须与本学科相关且必须正式见刊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60
3. 外语及计算机水平:该项不超过30分
项目
分值
外语及计算机水平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及以上或其他语种具有相应水平的分数
30
全国计算机二级合格
10
4.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该项不超过50分
项目
级别
分值
参军入伍服兵役
荣立二等功及以上
50
无
30
5.参加志愿服务:该项不超过20分
项目
级别
分值
志愿服务
国际级
20
国家级
10
省级
5
注:志愿服务主办单位须为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权威行业协会
6.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一个月及以上):该项不超过20分
项目
级别
分值
组织实习
国际级组织
20
7.体育艺术特长:该项不超过20分
项目
获奖等级(名次)
分值
体育特长
国家级一等奖(金奖)
20
国家级二等奖(银奖)
10
国家级三等奖(铜奖)
5
文艺汇演
国家级
20
(六)说明
1.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2.学院工作小组对报名参加推免遴选学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认定。
3.学院审核小组对报名参加推免遴选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对学生提交的多篇(项)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要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能力考核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4.学院督导小组负责监督推免程序的规范性,对推免程序进行监督,对推免程序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5.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能力考核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6.学院按照推免管理细则中确定的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比进行折算,确定遴选考核成绩,并根据遴选考核成绩按专业由高到低确定拟推免生及候补人选。若遴选考核成绩分数相同,则分别按推免平均学分绩点、综合能力加分作为补充比选指标依次逐级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7.学院最终确定的拟推免生人数及候补人选人数分别不超过学院公布的各专业推免指标及候补人选指标。
六、日程安排及推免程序、要求
(一)日程安排
1.9月4日前,根据学院实施执行的推免管理细则及学校通知要求,制定和公布学院本年度推免实施方案,将学院年度推免实施方案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学院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将学院本年度推免实施方案上传至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开始接受学生报名,启动遴选。
2. 有意向报名的2022级学生须于9月4日9:00前(过时申请提交无效)在本年级辅导员处登记,申请参加推免遴选,并提交《艺术学院特殊学术专长及其他加分申报表》(按照附件1填写自评分数并手写签字)、《诚信承诺书》(附件2纸质版签字)、《西南石油大学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拟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电子版(附件6)、学生成绩单纸质版(以及电子文档pdf格式,严格按“学生身份证号码_学生姓名”命名)、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学术论文支撑材料、外语及计算机水平成绩单、志愿者服务活动证明材料等)至年级辅导员处,辅导员审核汇总后在9月4日12:00前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根据教育部要求,推免使用的平均学分绩点以学生所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结果为准。在9月3日提取成绩数据截止日期之前,相关学生成绩单由学院教学办公室安排专人根据学院本年度推免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按有关要求通过“本科教学服务平台”导出,专业辅导员发给学生本人确认,并确保学生本人对其成绩单无异议,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须与导出成绩单的平均学分绩点一致。
3.9月4日16:00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指派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学生辅导员对每一位申请推荐学生的思想品德给出明确的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学院工作小组。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终止推免资格。
4.9月5日16:00前,按照提交材料审核结果,公布参加综合能力答辩(学科竞赛获奖、学术论文、专业职业能力证书、志愿服务活动等情况答辩)的学生名单及答辩时间。
5.9月8日前,学院审核小组完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鉴定和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审核鉴定、答辩结果,以及拟推免学生名单和候补学生名单须在学院办公区醒目位置和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3日(9月9日-9月11日)。
6.9月12日12:00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信息填入《西南石油大学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拟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并将经相关领导审核通过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以及相关学生成绩单pdf格式电子版(严格按“学生身份证号码_学生姓名”命名)一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7.9月16日前,学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各学院拟推免学生进行审定,并将通过审定的拟推免生名单向学校党委汇报,经学校党委审核通过后的拟推免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学校按期上报推免生数据至推免服务系统。
8.9月17日-9月18日,拟推免学生前往对应校区校医院体检。校医院按照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要求完成拟推免学生的体检工作,并将相关学生的体检结果于9月19日前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推免程序、要求
1.学院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推免管理细则及学校年度推免工作通知要求,制定学院年度推免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专业推免指标及候补人选指标、学生报名要求、学院选拔办法、拟推免生名单公示、日程安排及相关措施等,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严格执行。
2.学生根据学院公布的推免实施方案,自愿提交参加推免遴选报名申请。学生在提交推免申请时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不随意放弃推免资格。上报推免服务系统后,因放弃推免资格造成推免指标作废的学生,学校将在学生档案、学生登记表中如实记载。
3.学院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答辩,鉴定、答辩结果在学院办公区醒目位置和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3日。
4.学院按时按要求完成学生的选拔工作。拟推免学生名单及拟候补人选学生名单要在学院办公区醒目位置和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3日。公示期间,若有学生被取消拟推免资格或放弃拟推免资格,可由本专业已公示的候补学生顺延递补。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推免学生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推免纪律与监督
(一)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学院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二)实行推免工作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须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须主动向学院报备申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学院设有推免工作举报电话、邮箱等,将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的意见和对结果的异议纳入学院信访举报、申诉受理,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
八、后期管理
学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最后一学年的培养、管理和指导工作,促进他们继续努力学习,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圆满完成本科学习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二)受记过及以上校纪校规处分或受刑事、行政处罚;
(三)有学术不诚信行为;
(四)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九、监督举报电话、邮箱
为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学院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邮箱。若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结果存在异议可通过以下电话、邮箱实名反映。
电话:028-83037865,邮箱:616324613@qq.com
附件:1.艺术学院特殊学术专长及其他加分申报表
2.诚信承诺书
3.艺术学院推免研究生专业竞赛及展演认定一览表
4.艺术学院推免研究生学科竞赛认定一览表
5.艺术学院志愿服务认定一览表
6.西南石油大学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拟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
西南石油大学艺术学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