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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2025-09-30 15:20 1206 来源:海文考研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复试工作是保证推免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切实提高接收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二)坚持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严格规范,切实做好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

三、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负责全校接收推免生工作。

(二)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技术保障小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 信息化服务中心确保学校开展远程复试期间的校园网络安全性及畅通性,如遇网络故障等突发情况,及时安排专人进行网络维护。

2. 师生事务保障中心确保在学校复试期间正常供电,如接到海口市的统一停电通知,应做好自发电等应急预案,或提前两天通知学校研招办以便统筹协调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安排。

(三)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 制定本学院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 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确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并负责对复试小组进行政策和规则的培训。

3. 审核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内容、复试标准及复试流程,并组织做好复试命题工作和安全保密工作。

4. 负责评估复试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确保满足复试要求。

5. 负责对复试小组成员和复试平台使用的培训,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确保复试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6. 确定考生需提交的复试补充材料及相应格式要求、考生复试环境要求等。

7. 审核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8. 审核各学科(专业)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并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四)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推免生复试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的推免生的复试工作。成员一般由不少于 5 名单数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其中组长 1 名(一般由各学科点负责人担任),另须配备复试助理 1 名(线上复试时)和复试秘书 1 名。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 各学院需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 确定各项复试工作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并组织实施,确保每个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等标准统一。

3. 负责复试命题工作、考务、评阅工作。

4. 审定《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推免生)》。

5. 拟定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6. 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复试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学院的复试实施细则,制定详细评分标准,采取线下评分。评分要客观、公正,真实反映考生的实际水平,不得包含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复试小组在复试前应召开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复试全程要求做好录音录像,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等材料由学校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组织实施

(一)报名

1.预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参加我校推免复试的考生(含本校生)均可通过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s://ehall.hainanu.edu.cn/gsapp/sys/yjsbmxsd/entrance.do)填报志愿,并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学校推免预报名

系统开放时间(学生端):2025 年 9 月 10 日—2025 年 9 月 16 日。

已参加我校研究生招生夏令营且复试合格的考生不需要再通过此系统填报志愿。

2.正式报名

所 有 考 生 必 须 通 过 教 育 部 “ 推 免 服 务 系 统 ”( 网 址 :
https://yz.chsi.com.cn/tm/)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我校相关专业。推免生志愿填报时间为 2025年9月22日—2025年10月20日。

(二)资格审核

除报名系统要求提供的材料外,各学院还须审查申请者个人相关支撑材料,主要内容如下:

1. 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 份);

2. 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 1 份);

3. 申请者自主选择提交的其他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录用通知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以及其它能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1 份)。

以上材料,可提交电子版审查,但学院须保留纸质版存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须明确该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审核人员,做到分工明确,严格把关,相关资料(申请表、个人身份信息、学籍信息及相关能力证明材料)要收集齐全,分类建档保存,并留有审核过程记录。

(三)复试名单

原则上,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正式申请,并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申报条件的推免生,均可酌情给予复试机会。

(四)复试

我校本着先报名先审核,择优选拔的原则,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和组织复试。

1.预报名考生

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各招生学院须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对通过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报名的考生,及时审核报名材料并发送复试通知。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自行组织开展复试工作,复试方式、复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公布。

通过复试并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前两日内,提交海南大学志愿,以完成最终录取。学院应及时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2.正式报名考生

各学院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初审通过的考生参加复试的时间和具体流程。复试方式、复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公布。“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发送复试通知功能的当天,即可分批次组织开展复试工作。

特别提醒:因推免生在填报志愿时,可同时填报多个学校,请相关学院及时跟进系统填报动态,积极回应考生意向咨询和系统填报,尽量在最有利的时间内(建议开放时间的半天内)组织开展复试工作,复试通过后及时在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工作,最大限度的争取优质生源。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20%)、综合素质考核(60%)以及英语水平考核(20%)三个方面。其中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是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英语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应用语言的能力。

(六)拟录取工作

1. 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2. 各学院确定的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招生专业目录中已公示的该专业可接收推免生的最大人数,各专业必须给统考招生预留招生指标。已通过夏令营拟录取推免生的部分学院,确定名额时要统筹考量。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3.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

(一)所有录取的推免生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未参加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二)已参加本年度我校面向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而组织的夏令营活动并参加面试取得成绩的,在其个人材料、面试过程材料完整且规范的前提下,且经研究生院审核认定的,若其在本年度“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校,其夏令营的面试成绩可作为推免生复试成绩参考使用,其亦可参加本次的推免生复试以正式取得新成绩。

(三)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院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要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四)远程复试考生须保证考试场所处于独立、封闭、没有其它人员的空间,且不能接收外来音频、视频。考试期间不允许锁屏、缩屏、录屏,不得离开监控范围,不得故意造成死机、卡顿、断网等情况。违规违纪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过程中,参与的老师均不得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得谈论与面试无关的内容。

(六)各学院须按照本办法,遵守“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安排等。

(七)各学院提前 3 天将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名单、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人员名单(含职称)、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等材料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报送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八)各学院于2025年10月21日前,将学院主管领导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签字、学院盖章的纸质版《海南大学 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汇总表》报送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九)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检查。所有涉及招生工作的人员须认真、严格地执行有关规定。如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以下材料由学院保存备查:

1.《海南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记录表》;

2.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3. 复试打分表(卡):学院保存 1 份,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 份。

4. 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材料。

(十一)突发事故与作弊处理。

学校方,如发生因不可控的自然因素(如停电、停网等)造成线上考试中断者,学校将及时联系考生,并尽快安排组织重新考试;考生方,因不可控的自然因素造成考试中断者,可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并同时向相关学院提起二次考试的申请,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研判后,决定是否启动重新考试。

(十二)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十三)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 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六、纪律要求

(一)严明招生纪律,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二)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报考学院的复试工作。

(三)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所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不得向外透露有关招生复试等工作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关于考生的任何信息。过失泄密、故意泄密、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复试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使用完毕前属于机密,负责老师(命题、保管试题等接触试题人员)要签署保密责任书,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漏试题内容或试题范围,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廉洁自律,不接受考生任何馈赠或宴请等行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一)信息公开

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https://ha.hainanu.edu.cn/gs/)公示。考生如对推免生复试录取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报考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二)联系方式

学院研究生办电话请见: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研究生院 (hainanu.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1735。

邮 箱:hdyzb@hainanu.edu.cn

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 号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海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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